掛失不動產登記證明花掉800元登報,甘肅省政府:今後優先網上公告

據中國政府網4月11日消息,來自甘肅天水的網民“楊先生”反映,掛失補辦不動產登記證明時,仍被要求“登報聲明”,併爲此花費了800元登報費,增加了企業羣衆的辦事成本。建議結合實際情況及時修改相關規定,切實提高羣衆的辦事效率。

甘肅省人民政府收到中國政府網轉去的網民反映的“建議修改關於掛失補辦相關證明時須‘登報聲明’的舊規,方便企業羣衆辦事”留言後,認真研究辦理。

經瞭解,網民前往甘谷縣自然資源局辦理抵押權註銷相關業務時,稱丟失了從銀行獲取的不動產登記證明。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向網民答覆了抵押權註銷登記業務流程及要件材料等,並告知網民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於不動產權利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收回不動產登記證明;因丟失無法收回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或者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公告作廢。據此,網民在《天水日報》刊登了遺失公告,花費800元。在公告15個工作日後,網民再次前往甘谷縣不動產登記大廳申請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因網民工作繁忙,欲儘快完成登記,而申請的業務需相關領導審覈,無法做到即來即辦,甘谷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告知網民可委託他人代爲申請。隨後,網民委託代理人持在《天水日報》刊登的遺失公告在甘谷縣不動產登記大廳申請辦理抵押權註銷業務,並於當日完成註銷登記。

甘肅省人民政府表示,對網民提出的建議,我們誠懇接受,今後甘肅省凡能在不動產登記機構或縣(市、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的事項優先選擇在網上公告,切實降低企業羣衆辦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