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槽車事故多 業者常逾期未檢驗

國道1號南下高雄路竹339.1公里處發生化學槽車翻覆,造成鹼液外泄,高市環保局已派稽查員、空污小組抵達現場進行環境監測。記者郭韋綺/翻攝

負責罐槽體定期檢驗的中華壓力容器協會爲此也呼籲主管機關應檢討法令,主動針對逾期回來檢驗的罐槽車,直接開罰。

目前國內罐槽車的罐槽體定期檢驗是由交通部委託中華壓力容器協會、社團法人中華勞動協會辦理。中華壓力容器協會表示,根據現行規定,裝載危險物品的罐槽體每三年檢驗一次,滿十五年車輛則每兩年檢驗一次,滿廿年則每年都需檢驗。

不過中華壓力容器協會表示,由於開罰單位是監理所,協會僅是協助檢驗,導致有些業者乾脆拖到要到監理所驗車時,才一併檢驗罐槽體,避免受罰,但如此一來,卻可能導致罐槽體逾期半年、一年未檢驗,甚至有的未取得合格證就上路,認爲主管機關應該檢討法令。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領有牌照的各類車輛須辦理定期檢驗,違者開罰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汽車定期檢驗應查驗罐槽車的罐槽體檢驗(查)合格有效證明書。罐槽體未檢驗合格者,可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元至一萬八千元不等,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公路局指出,該肇事車輛每年皆有按期檢驗,去年九月曾有一起違規停車事件,駕駛過去則有違規回車及未系安全帶違規紀錄,均已繳納罰鍰。此外,嘉義區監理所昨天下午已前往公司查覈,查覈工時、駕時、車輛保養紀錄,皆符合規定,已請公司三日內提交事故立即性安全檢視報告。

近年化學槽車外泄事故 製表/林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