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延燒 新北檢再起訴寶和會高層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8月遭槍手劉丞浩開槍,檢警追查發現,竹聯幫寶和會是幕後指使主謀,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今再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蔡雯如攝)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8月遭槍手劉丞浩開槍,檢警追查發現,竹聯幫寶和會是幕後指使主謀,全案一審已宣判,上訴至最高院,但館長近期又出面炮轟「案件被壓制」,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今再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未遂罪起訴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
館長槍擊案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劉丞浩16年徒刑、寶和會組長施俊吉18年6月,2人均強制工作3年,目前全案經上訴至最高院,館長後續也對劉男、施男提出民事求償,一審判處2人賠償327萬4113元。
新北檢持續追查該案發現,槍手劉丞浩、施男曾一同前往北監探監,調閱受刑人資料發現,該受刑人曾與邵柏傑犯下殺人案,且施男曾與同夥犯下2013年的立法院李姓董事長槍擊案,當時邵男也曾接受調查。
另外,調閱槍手劉男的通聯記錄發現,館長槍擊案前半個月,劉男曾致電晶華酒店訂位,調閱當日監視器畫面發現,大量幫派成員進出酒店,對被害人做出恐嚇犯行,因此才確定寶和會成員有恐嚇未遂的犯行。
檢方表示,檢警先前追查寶和會擄走紅景天吸金案主嫌時,因爲沒有被害人報案,因此遇到無法調查的困境,但專案小組堅持查緝吧害人到案,才陸續建構起寶和會涉犯擄人勒贖重罪的犯罪事實,也成爲偵辦館長案數波執行行動時皆可羈押寶和會成員的關鍵。
檢警也在被害人關押地點發現,綽號「阿砲」黃啓文的銀行金融卡,這才發現黃男是犯下2018年臺北市濱江街槍擊案主嫌,清查其在監獄的會客紀錄及音檔,發現寶和會成員固定前往探,寄送金錢,因此才追出主謀是寶和會施男。
槍手陶彥誠在犯下2019年內湖槍擊案前,曾由施男、槍手劉男幫忙租房子供其躲藏,並提供生活物資,且犯案後,槍手劉男也定期交付安家費給陶男母親,因此該案也是寶和會組織犯罪之一。
檢方指出,邵柏傑是寶和會精神領袖,爲獲取不法鉅額利益,發展壯大寶和會,竟陸續組織成員暴力犯罪,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甚至在晶華酒店恐嚇案擔任指揮地位,要求超過上千萬犯罪利益,並利用組織吸收意志薄弱的年輕成員,惡性重大;劉志強也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參與寶和會組織爲恐嚇取財等犯行,危害社會秩序,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