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披露一大學教授宣揚躺平擺爛、歷史虛無主義等被巡視指出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屬的中國方正出版社近日披露了一起身爲中共黨員的某大學教授鼓吹、宣揚“躺平”“擺爛”或宣傳歷史虛無主義等“野史”,後被巡視指出的案例。
7月15日,微信公衆號“中國方正出版社”刊發《傳播負能量和錯誤觀點行爲認定與處理》一文稱,“蘇某,中共黨員,某大學法學院教授。蘇某出身貧困家庭,一步步從農家子弟成長爲高級知識分子和法學專家。由於成長經歷坎坷,蘇某性格孤僻、特立獨行,一貫快言快語甚至言行偏激出格。在課堂教學中,總體上看,蘇某雖然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但多次鼓吹、宣揚‘躺平’‘擺爛’‘投機’‘及時行樂’或宣傳歷史虛無主義等‘野史’標新立異,曾被學生投訴,也多次被教務處約談,但蘇某仍我行我素,後被巡視指出。”
文章認爲,蘇某的行爲傳播負能量和錯誤觀點,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第三條規定,應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其中,情節嚴重的,根據行爲的具體表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本案例中,蘇某孤僻的性格雖與其成長環境有關,但其身爲高校教師,在走上三尺講臺後,在注重業務素養的同時,應當注重自身健康陽光心態塑造,也應引導學生避免負面情緒、言行的影響,塑造陽光健康的心態,而不能宣揚“躺平”“擺爛”“投機”等與新時代青年形象不符的觀點。從蘇某在教學和日常生活行爲表現看,向學生鼓吹“躺平”等錯誤思想,由於與教學職責等具有緊密關係,系不正確履行教學職責行爲,可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不正確履職行爲)處理。
文章提到,對蘇某宣揚歷史虛無主義行爲,如涉及否定四項基本原則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可認定爲違反政治紀律。如未涉及政治問題的,根據言行是否與教學職責有關,分別歸入違反工作或生活紀律範疇。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對此類問題,情節較輕的,一般採取批評教育等措施,以思想教育爲主,防止處理過重將行爲人推向對立面。
實踐中,由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涵蓋國家治理、社會管理、道德修養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故傳播負能量和錯誤觀點行爲是一類行爲,不宜“一刀切”定性,需要區分行爲具體表現情形和後果等精準定性。
文章指出,高校黨員幹部傳播負能量和錯誤觀點的行爲需要綜合行爲具體表現、情節、後果等予以定性,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規定的相關違紀違法行爲的構成要素,確定是否構成違紀違法和是否需要追究行爲人的紀法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負能量和錯誤觀點行爲並無本質區別,負能量主要指傳播負面情緒、價值觀等言行,如悲觀主義等,可能沒有具體的指向言論,更多的是自身情緒的自然流露;錯誤觀點範圍較廣,包含負能量言行,但大多具體的指向性言論。此外,認定本違紀行爲時,關鍵在於傳播行爲和造成的嚴重後果,而不論相關觀點是個人觀點,還是轉發他人的錯誤言論。
文章表示,對本違紀行爲的取證,需針對不同違規行爲的具體表現固定相關證據。如本案例中蘇某主張“躺平”,需覈實蘇某發表觀點的具體動機、發表觀點的範圍和場合、次數、後果影響等方面的證據。尤其要把握情節和後果,對產生不良政治影響或嚴重後果的事實,要注意調取輿情反映、聽衆評價等。
上述這篇文章摘自中國方正出版社今年3月出版的《高校系統違紀違法行爲認定與處理》一書。
官方介紹稱,該書梳理了近年來高校系統典型違紀違法案件,通過“典型案例”“案例評析”“需要注意的問題”等內容,闡明高校系統違紀違法行爲特點及成因,梳理廉潔風險點,揭示行爲危害性,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既可作爲紀檢監察幹部執紀執法的參考,又可作爲高校教職工警示教育和普及紀法的學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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