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感不佳」男警留長髮18申誡 靠北警察:性別歧視!
▲男警是否可以留長髮,引發討論。(圖/記者孫曜樟翻攝,下同)
先前保二總隊二大隊員葉繼元因爲留長髮,遭記18支申誡面臨免職,更傳出高層在羣組要員警去網路投票聲反制,雖然保二總隊昨天(14日)出面澄清,「尊重性別認同。」但靠北警察還是在臉書發文,男女警制服因生理差異有不同沒問題,「因性別刻板印象而對有不同規範、或懲處這就叫做性別歧視!」
葉繼元因長髮問題恐遭免職,保二回應是「社會觀感不佳」,並以「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爲考量。對此,靠北警察抨擊,該規範第一點就寫道「男警不燙髮,不留鬢毛...女警不編辮」等,但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有規定,「僱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不得因性別有差別待遇,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警察工作性質會因爲男女警而有所不同嗎?」靠北警察接着說,有人會認爲長髮可能對執勤不方便,但全臺灣的女警多有綁馬尾或長髮,「至今未有因此造成值勤危害,難道換了男警就會有危害?」刑事局都沒受髮型限制,「但長官在意的不是值勤安全因素,而是觀感不佳!假使因爲性別刻板印象而對服儀有不同規範、懲處,這就叫做性別歧視。」
對此底下網友紛紛留言,反應兩極,有人說,「靠北的是制度的合不合時宜!」「頭髮應該不是重點,專業比外型更重要吧! 」但也有人說,「留長髮不會影響服務品質,那我不妨礙交通可以闖紅燈嗎?」「衝擊制度可以,身體力行下衝擊不妥。」「警察跟軍人不同於一般公務人員,當然要守紀律。」
▼保二14日出面澄清。
#707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看到這位保二同仁因爲蓄髮留馬尾而被18支申誡開考績會的新聞,讓小編立即聯想到的第一句話而將他處分到18支申誡的依據則是這部--《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一部超越法律的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