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人物/移工:親生父母不管 能奢望同鄉照料?
印尼籍女移工娜娜說,即使孩子脣齶裂嚴重,還是決定生下。記者曾學仁/攝影
「孩子挑選我當媽媽,就是相信我能好好照顧,我當然不能不負責任。」卅九歲印尼籍女移工娜娜坦言,打黑工期間看到許多同鄉拋下孩子搞失蹤,但「我愛孩子,即使脣齶裂情況嚴重,我還是決定生下他、扶養長大」。
娜娜來臺前曾結婚生下一子,因丈夫家暴而結束婚姻,將兒子託給孃家照顧,在兒子廿個月大時來臺當看護工。娜娜在臺工作十年,五年多前逃出僱主家,和「跳機」打黑工的男友成了「逃逸鴛鴦」。
「阿嬤的兒子色瞇瞇,要求我按摩屁股,還常以言語引誘發生性關係,我擔心有一天會遭性侵,決定逃離。」娜娜說出讓自己成爲失聯移工原因。她說,離開僱主家後,透過同鄉牽線先後到臺中當便當店炒菜工、嘉義鳳梨田務農,鳳梨季結束後和男友一起轉到桃園的工廠打黑工。
拋下孩子 移工一個教一個
「男友被查獲遣返印尼,我卻懷孕了;產檢、生產由我一個人面對…」娜娜想起這段歲月忍不住淚崩。她說,去年三月男友在工地被查獲時,她產檢發現孩子脣齶裂,醫生建議考慮是否別生了,但信奉的伊斯蘭教嚴禁人工流產,她又喜歡小孩,決定生下來。
「交給同鄉這一步就是打算拋下孩子…」娜娜說,移工圈裡一個教一個,交給同鄉後慢慢切斷聯繫,當同鄉無力或不願照顧就送到社福單位由公部門介入,「若能把孩子交到安全的人手上還不算太壞,最怕孩子被虐死、餓死、病死,小生命來不及長大就葬送在不負責任的大人手中」。
「自己親生都不在乎死活,又怎能奢望同鄉妥善照料?」娜娜說,做出形同棄嬰的行爲就代表缺乏責任感,但孩子跟着這樣的媽媽也是受苦。她認爲,孩子可以沒有爸爸,但一定要有媽媽;媽媽可母兼父職,爸爸卻很難取代媽媽角色,因此從未想過會爲了讓自己好過日子而拋棄孩子。
自首產子 等長大謝謝臺灣
娜娜去年八月向移民署自首、十月產下三千五百公克男娃,孩子至少要在臺灣進行三次手術纔會返回印尼。她說,等孩子大一點會告知「臺灣是你出生的地方,有很多人幫助過你,要懷着感恩的心,謝謝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