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瀾滄江—湄公河水資源合作的倡議(摘要)

2024年8月16日,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九次外長會在泰國清邁舉行。我們,瀾湄六國代表團團長,憶及《瀾湄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內比都宣言》和《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關於加強水資源合作的共識,支持進一步深化瀾湄水資源合作,歡迎六國水資源部門提出以下倡議:

一、我們強調,加強瀾滄江—湄公河水資源合作,利用好、保護好、管理好瀾滄江—湄公河水資源,對保障區域供水安全、糧食和能源安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二、我們贊同充分考慮各國國情和水情,充分尊重各國適度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水資源的正當權益,共同把瀾湄水資源合作打造成瀾湄合作的“旗艦品牌”。

三、我們讚賞六國緊密對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涉水目標,通過瀾湄流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管理和保護,促進各成員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並造福各國人民。

四、我們歡迎六國加強政策協調,在水資源可持續開發、管理和利用,水文信息、涉水數據和信息共享和監測,防災減災,飲水安全,大壩安全,能力建設,人員培訓,全流域水治理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五、我們歡迎六國共同制定“瀾湄興水惠民計劃”項目庫,建議積極拓展資金渠道,爲務實合作項目和其他合作活動的開展提供支持。

六、我們讚賞六國定期舉辦瀾湄水資源合作部長級會議和論壇,鼓勵支持瀾湄水資源合作中心建設,推進瀾湄全流域水治理國際交流與合作。

七、我們支持六國相關部門和機構加強交流互鑑,加強人員培訓和職業教育合作,提升水資源管理能力。

八、我們鼓勵各國促進水文化交流,共同提升公衆對水資源領域面臨挑戰的科學認識。

九、我們重申繼續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等現有合作機制的交流互促、協調發展,共建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十、我們鼓勵六國合作拓展瀾湄水資源合作伙伴網絡,共同推動瀾湄地區綠色、和平、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泰國清邁8月16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18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