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門開…彰檢打詐另類宣導片 十八層地獄示警法網恢恢

今天鬼門開,彰化地檢署特地選在農曆7月1日「鬼門開」的日子,發佈以在彰化市南天宮「十八層地獄」取景的打詐反毒宣導影音,也提醒政府爲嚴懲詐欺犯罪,打詐四法8月2日已生效,加重詐欺犯的刑責,詐欺案佔司法案件高達三成,也希望提醒天網恢恢,只要做壞事必定會遭到法律追訴。

彰化地檢署去年偵辦的詐欺案高達9300多件,佔總案件數約三成,檢警不斷透過各種宣導提醒民衆勿輕信假投資、交友等吸金詐騙,也呼籲民衆勿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做爲犯罪工具,以免得不償失。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位在彰化八卦山旁的南天宮,設置動態展示的十八層地獄,用來警示民衆勿做壞事,現場逼真的蠟象及影音動作足以達到懲兇罰惡、勸人爲善的效果,彰檢打詐反毒掃黑宣導小組主任檢察官吳曉婷發想,到南天宮取景,由彰檢同仁剪輯製作打詐反毒宣導影音,希望能透過善惡輪迴的民間信仰,提醒天網恢恢,做壞事也必定會遭到法律追訴。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表示,政府爲嚴懲詐欺犯罪,打詐四法已在8月2日生效,其中新制定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訂的洗錢防制法,不僅強化各相關機關的防詐措施,更加重詐欺犯的刑責;也希望透過公私協力,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目標,向詐欺犯罪宣戰,澈底打擊詐欺犯罪,瓦解詐欺犯罪組織。

原本刑法339條詐欺罪對於詐欺犯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修法後最高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億元以下罰金。

許多民衆不知道提供帳戶給詐團需面對鉅額求償,彰化曾有一名十八歲黃姓青年將存摺、提款卡等提供給詐騙集團,造成5名被害人被騙將一百二十萬元匯入其帳戶,黃男被依幫助洗錢罪判刑二月,但因詐騙集團上游首腦還未落網,被害人向黃男及其母親求償一百廿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判處黃男及其法定代理人黃母需連帶賠償一百二十萬元。

彰化地檢署選在「鬼門開」的日子,發佈以在彰化市南天宮「十八層地獄」取景的打詐反毒宣導影音,提醒只要做壞事必定會遭到法律追訴。圖/彰化地檢署提供

彰化地檢署選在「鬼門開」的日子,發佈以在彰化市南天宮「十八層地獄」取景的打詐反毒宣導影音,提醒只要做壞事必定會遭到法律追訴。圖/彰化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