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侵門踏戶「偷吃」洋老公!人妻見他手機動作片當場崩潰
人妻驚見閨蜜侵門踏戶偷吃自己洋老公,當場崩潰。(達志影像)
一名人妻小美,某日在丈夫手機中,發現外籍老公手機內竟然存有性愛影片,最讓她崩潰的是,影中女主角竟是她多年閨蜜小芬,且雙方牀戰的地點,竟然還在她與丈夫居住在德國期間的住處臥房,一怒下怒告閨蜜求償百萬元精神撫慰金,但小芬否認知道小美已經結婚,還辯稱性愛影片恐是遭小美和老公設計偷拍還PO上網,但法官認定小芬侵害配偶權,判賠15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元配小美向法院控訴,閨蜜小芬明知男方是她的老公,竟於民國109年11月3日與老公在兩人德國住處臥室發生性行爲,破壞她與老公間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讓她深覺遭到背叛,內心痛苦不已,患有憂鬱症、恐慌症及失眠等症狀。
她原本婚後規劃退休與老公長住德國,預計約1年左右便可取得德國居留證或德籍配偶身分證,卻因閨蜜的不法行爲,導致她精神上痛苦而無法面對婚姻,已於110年11月16日與老公協議離婚,待收到德國證明文件後,亦會向國內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登記。
但是小芬反控,小美於110年10月26日,恐嚇稱握有她的性愛影像,還將含有她隱私部位之截圖上傳至臉書,但小美的老公卻向老婆表示,「我已刪除了所有內容」,小美如何取得性愛畫面?她懷疑是否小美與老公共同偷拍她。
小芬又表示,雙方在德國時雖曾攜伴一同出遊,但是小美並未結婚,她也不知小美婚姻狀況,對於小美宣稱於107年5月23日在丹麥與老公結婚、108年12月5日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於110年11月16日又與老公協議離婚等情,均無不知情,她於109年12月間返回臺灣定居,未再回德國與小美或她老公聯絡,但小美卻於一年多後協議離婚,和她無關。
法官調查後,認定雙方爲中華民國國民,住居所地並在國內,應以國內法律爲準。且雙方在德國攜伴出遊、共餐,小美配戴婚戒外,2人併爲遠在德國相識國民,又攜伴同遊,來往程度密切,因此小美應該知道她已婚,判小芬需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