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狼警網約性侵22少年延燒 又有5人受害 第三次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
前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鄭姓交通組長,涉嫌上網約多名少年及男童發生性關係,並拍攝不雅照片及影片,臺北地檢署日前先針對鄭性侵22名少年及男童部分,起訴鄭男後,檢方清查鄭男電腦內的被害人身分,又查出5人受害,23日再依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等罪追加起訴鄭男,併案臺北地院審理。
鄭男目前仍收押中,檢警查出,遭鄭性侵的被害少年及男童多達27人,檢方分三波偵結起訴。
警方調查,曾任職於國道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27歲2線2星鄭姓警務員,被指控今年9月3日在臺北市中正區一處公廁涉嫌性侵15歲少年、妨害性自主,少年返家後告訴父親,才怒至北市府警察局提出告訴。
據瞭解,鄭員和15歲少年是在今年9月時上網認識,鄭員初步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性侵行爲。
不過,警方9月12日前往鄭姓警務員家中搜索時,在電腦中查到數名少年不雅裸照,甚至還有互傳私密照的對話紀錄,拘提鄭警到案,全案訊後遭依性侵、兒少性剝削等罪送辦,北檢聲押,臺北地院13日裁定收押禁見。
據瞭解,鄭員曾任國道警察南、中部等多個外勤分隊,因工作表現盡責認真、對待同事客氣、短短4年就升任警務員,並被分發到國道警察局第九分隊,日前更被提拔爲該大隊的交通組長。
案發後,國道警察局對此表示深感遺憾與抱歉,決議將鄭警記2大過免職,此外,曾經擔任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的前後任2名大隊長,則因內部管理鬆散遭記過1次處分,第九大隊的駐區督察,則遭記申誡1次處分,國道警察局長也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
北檢在今年11月先起訴鄭性侵9人部分,12月8日再起訴鄭性侵13人部分,今天第三次起訴鄭涉性侵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