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行車糾紛竟尾隨尋仇!他持刀跟進對方家搶15萬

趙男被依恐嚇取財罪判徒刑7月,可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趙姓男子與楊姓男子在國道發生行車糾紛,趙男一路尾隨對方跟着進入某大樓內,先向管理員嗆聲「不準報警,否則將對你不利」,隨後持菜刀行搶15萬元得手,原來趙20年曾涉殺人案入獄,法官依強制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行搶部分則依恐嚇取財罪判徒刑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7日上午9點多,趙姓男子和楊姓男子在國道上發生行車糾紛,趙男心有不甘,一路尾隨楊男車輛,看到他停車後走入高雄某大樓,隨即下車跟着步行進入大樓,這時大樓蕭姓管理員出面攔住問他來意,趙露出兇狠表情,嗆聲:「不準報警,否則將對你不利」,管理員不敢輕舉妄動。

趙男追上楊男,拿出藏在包包裡的菜刀,警告他「我被通緝中」、「車上有槍,要不要看」、「我小孩死了,自己也不想活了」、「你報警啊,大不了跟警察對開槍」,楊男心生畏懼,表示願意賠錢,將5萬元交給趙男,但他仍不滿意,再持刀逼楊男去ATM領10萬元,15萬元到手後他才放人離開。

楊男被搶後報警求援,警方循線逮捕趙男,扣得15萬元及和1把菜刀,訊後將人移送偵辦;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趙男曾因殺人案件遭判15年,2020年6月纔剛假釋期滿,5年內又再度犯案,形同累犯,依強制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行搶部分則依恐嚇取財罪判徒刑7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