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TPASS及租補預算能跟地方要?財政部長這樣說

財政部長莊翠雲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記者季相儒/攝影

《財劃法》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後,中央政府需額外釋出3,753億元財源給地方,民進黨立委郭國文2日質詢時批評,修法草率,許多縣市分配金額高於其預算數,建議中央思考針對國防、TPASS通勤月票、租金補貼等政策向地方徵收協助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排定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財政部印刷廠、臺灣菸酒公司預算營業部分,莊翠雲率所屬機關首長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在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到,《財劃法》第33條規定「各上級政府爲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建議財政部考慮動用此條款,針對國防、TPASS通勤月票、租金補貼等政策向地方徵收協助金,避免中央財政因新增支出而削減重要政策經費。

郭國文批評,修法造成地方政府分配的補助金額普遍超過其年度預算,部分縣市甚至出現「不收稅也能花不完錢」的狀況,去年地方歲計賸餘達648億元,顯見資源分配不均問題。他強調,若不採取反制措施,將對國防經費、勞保基金撥補、租金補貼等重要政策造成嚴重衝擊。

對於是否動用《財劃法》第33條,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此規定目前尚未動用,但在必要時可採取相關措施,後續將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討論。她進一步說明,財劃法修正後,中央需檢視哪些業務適合移轉給地方,確保錢隨事權的合理分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質詢修法後「錢隨事權」的落實情況,要求財政部說明中央業務移撥的評估進展。郭國文則批評,當初《財劃法》僅用3分鐘倉促通過,未充分評估衍生的後遺症,導致地方政府財源浪費與中央政策執行受阻的隱患。

莊翠雲承諾,財政部將持續與主計總處合作,檢視財政資源分配機制,並適時運用法律賦予的權限,以確保重要政策得以維持執行,呼籲各界關注財政平衡與責任分擔,共同面對修法帶來的挑戰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