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人壽五度延長接管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金管會31日宣佈,延長接管國華人壽至104年4月30日止,並續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爲第五度延長接管期。

金管會表示,爲維護保戶權益,穩定金融市場,安定基金已於102年3月30日完成國華人壽除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以外的一切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移轉交割,不過仍有以接管人身分持續就國華人壽未列入標售範圍的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依規劃辦理相關評估及處理,以及續行處理包括概括讓與及承受合約所載相關聲明、保證、承諾及其他規範事項的必要,因此,金管會依保險法規定,對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2年8月4日起延長至104年4月30日止。

國華人壽於98年11月由金管會宣佈交由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期間歷經2次公開標售流標臺灣金控合併失敗,並於101年11月由全球人壽以安定基金賠付883.68億元得標,創政府最高賠付金額

金管會說,接管期間國華人壽原有股東會董事監察人或類似機構職權依保險法規定應予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

金管會強調,此次延長接管爲進行後續清理事宜的必要程序,並參照金融重建基金處理接管問題銀行案例以利接管人了結後續接管事務,於接管期間續行處理國華人壽保留資產、負債及訴訟等相關接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