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覆議案 立院可能最快18日表決
行政院昨天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提出覆議,立院人士評估,覆議案最快的表決時間點會是在18日的立法院會中進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昨天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提出覆議,全案尚待賴清德總統審慎評估確認覆議後,纔會移送立法院覆議。立院人士評估,由於此案朝野意見兩極,恐需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說明,因此,最快的表決時間點會是在18日的立法院會中進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認爲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也就是說,行政院最晚必須在14日之前將此案移送立院覆議。
立院人士說,若行政院在今天就移送覆議案,覆議案就來得及在11日的程序委員會中列案;但若今天未移送,由於10日是端午連假,覆議案恐感不上在11日的程委會中列案,若立院要在14日的院會中處理此案,11日的程委會就不能確定議事日程,僅能以議事草案的方式,待14日院會再來確定議程,將覆議案列案。
也由於立院對於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立院人士表示,爲爭取時效,立法院長韓國瑜可能需要在14日院會前召集朝野協商,確定如何處理覆議案;但若協商無共識,或韓國瑜未召集協商,就必須在14日的院會中增加討論事項來處理,朝野可各自提出主張,在院會中決議覆議案處理的時間,以及是否邀請卓榮泰說明。
立院人士說,由於這次的覆議案朝野立場迥異,邀請卓榮泰到院說明恐在所難免,加上在卓榮泰說明後還有朝野立委詢答,想在14日當天完成困難度高,很可能的做法就是在17日加開全院委員會,當天再請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備質詢;至於表決,可能需要在18日的院會中暫停質詢,挪出時間來處理覆議案表決。
立院人士說,18日表決應該是目前要快速處理覆議案最有可能的時間,但若行政院非要到14日才移送立院覆議,就要等18日才能在立院程委會中列案,覆議表決的時間,恐整整順延一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