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三讀行政院擬提覆議 將是憲政史上第14次
立法院昨天三讀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記者潘俊宏/攝影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四天四夜馬拉松表決大戰,昨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也將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案後,依據憲法在10天內提出覆議。據查,我國憲政史上共有13次覆議案,若這次行政院提出覆議將成第14次。
以下是歷次覆議案:
一、省政府組織法修正案
●日期:1948年12月3日
●內容:行政院爲省政府組織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報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決議:交內政及地方自治委員會、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
●結果:時局突變,成爲懸案。
二、臨時財產稅條例
●日期:1948年12月10日、30日
●內容:行政院爲臨時財產稅條例案,報總統核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決議:交財政金融委員會審查。
●結果:時局突變,成爲懸案。
三、兵役法施行法第14條全案修正條文
●日期:1954年11月23日
●內容:行政院移請覆議兵役法施行法第14條條文案
●覆議結果:立法院另行決議,原決議不予維持
四、勞動基準法第84條修正案
●日期:1990年10月17日
●內容:指立法院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第84條條文,行政院研議屬窒礙難行,依憲法第57條第3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原決議不予維持
五、立法院組織法第18條修正案
●日期:1993年10月1日
●內容:
1、行政院發函立法院,指通過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18條條文,增列第三項規定賦予立法院調查權一案,經研議確屬窒礙難行,依憲法第57條第3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2、行政院發函立法院,有關立法院三讀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18條,增列第三項賦予貴院調閱權之覆議案,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ˇㄓ號已有解釋,該覆議案擬予撤回。
●決議:行政院撤回複議案
六、核四覆議案
●日期:1996年10月18日
●內容:立法院依憲法第57條第2款之規定,立刻廢止所有核能電廠之興建計劃,刻正進行之建廠工程應即停工善後,並停止動支任何相關預算且繳回國庫一案,行政院指經研議實難接受,依憲法第57條第2款之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原決議不予維持
七、漢翔航空工業服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9條
●日期:1997年7月28日
●內容:行政院移請覆議「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九條修正條文」案。於86年7月28日、8月1日、8月5日、8月8日及8月11日召開臨時會會議,出席委員均未足法定人數,臨時會議無法舉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移請覆議「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9條修正條文」案無法議決,原決議失效。
●覆議結果:覆議案未經立法院議決,原決議失效
八、財政收支畫分法第8、16-1條修正案
●日期:2002年2月19日
●內容:立法院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及第16條之1條文,行政院研議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原決議不予維持
九、公民投票法覆議案
●日期:2003年12月19日
●內容:立法院通過之過「公民投票法」,行政院研議有部分條文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維持原決議。
十、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日期:2004年9月14日
●內容:立法院通過「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行政院研議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維持原決議
十一、農會法46條之1、漁會法49條之1
●日期:2007年6月12日
●內容:行政院認「農會法第46條之1修正條文」及「漁會法第49條之1修正條文」,經研議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維持原決議。
十二、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條文
●日期:2013年6月13日
●內容:立法院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條文,行政院研議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原決議不予維持。
十三、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條文
●日期:2014年1月28日
●內容:立法院通過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條文,行政院研議屬窒礙難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結果:原決議不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