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 誘OIU來臺10年免徵一堆稅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日通過金管會中央銀行會銜擬具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爲了吸引國際保險業公司(OIU)來臺投資,增訂OIU可享有10年免徵營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和免扣繳所得稅,金管會坦承優惠實施後,預估營業稅將減少新臺幣1500萬元,不過將會創造新的稅收。▲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中)主持2日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後,將國際保險業務納入國際金融業務之一環,特許保險業爲國際金融業務的參與者,並開放保險業在臺灣設立OIU,可外幣收付辦理保險業務,但銷售對象只限境外個人法人,且不能有居留證修法也增訂OIU可享有10年免徵營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和免扣繳所得稅。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並不是只開放境外外商來臺灣設立,包括已經在臺灣設立的本國公司和境內外國公司都可以成立,「因爲它的範圍基本上不受保險法外匯條例的限制,所以範圍非常、非常廣。」

不過,OIU享有長達10年的租稅優惠期是否會降低政府稅收?王儷玲解釋,預估營業稅約減少新臺幣1500萬元,但會每年逐漸下降,而且保費收入在國內投資有所得就必須課稅,將會創造新稅收,「OIU所收的保費收入,投資所得需要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