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隊之恥 陸口罩充MIT海撈3407萬 加利老闆判決出爐

國家隊之恥,陸口罩充MIT海撈3407萬,加利老闆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口罩國家隊加利科技,前年9月遭三重藥師檢舉,實名制口罩竟混有大陸安徽字樣,檢調查出,負責人林明進以低價進口非醫療用大陸口罩,改包裝後混充實名制口罩出售牟利,士林地檢署15日偵結,承辦檢察官林思吟批評,根本是「狸貓換太子」大賺黑心錢,依詐欺、違反藥事法等罪起訴加利科技、特建企業兩公司及負責人林明進。士林地院今(21日)依虛僞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判處林明進有期徒刑5月。

加利科技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成爲經濟部覈定徵用口罩廠商「國家隊」之一,前年6月1日起,衛福部將口罩從改爲定額徵用,林便與陸籍女子劉嫺聯繫,以每片0.35元人民幣、摺合臺幣1.49元進口陸制口罩,他以陸制口罩滿足國家隊定額數量後,自產多出數量,以每片5元賣給民衆。

林除了賺價差,還利用國家隊每週可申請1088公斤熔噴布,用於生產口罩,但他以混充大陸口罩交給國家隊後,另一頭拿低價成本生產的口罩賣給民衆。

檢察官認定,林明進自前年6月中向大陸安徽安景端公司購入非醫用口罩467萬多片,要求工人改爲1包50片,並在外包裝貼上口罩國家隊「11」標籤後,以每片2.7元賣給國家隊,應付每日19萬片定額口罩量,共賣出395萬餘片。滿足定額數量後,再申請熔噴布原料,生產一般醫用口罩467萬多片,每片銷售5元,共計不法獲利3407萬1200元。

檢調前年9月初搜索八里加利工廠,查扣保險箱內803萬元、銀行存款900多萬及內湖文德路的房屋和土地,供未來沒收與追徵,希望藉由剝奪犯罪所得,讓不法者沒有僥倖心理。

檢察官另查出,林明進八里工廠1、2樓登記爲加利科技,前年3月間,工業局免費贈送1臺全自動口罩生產設備,林就將兒童醫用口罩機臺移至3樓的特建企業,並以加利科技名義出貨,銷售兒童醫用口罩,經衛福部食藥署稽查,發現完全不符衛生條件。

檢察官認爲,林明進混充大陸非醫療口罩分裝後賣給國家隊,涉犯刑法虛僞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詐欺罪、藥事法;加利科技、特泰企業未經許可擴建、生產兒童醫用口罩,違反藥事法,分別依法起訴。士林地院今(21日)依虛僞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