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爆醜聞!陸戰、海軍3單位採購弊案浮報公款 自首下場大不同

海軍陸戰隊學校邱姓體育士官長、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張姓體育士、海軍保修指揮部林姓士官等3人,自2021年起,趁採購職務之便,逕自與另2女開設「實業社」,供應軍方小額採購標案,浮報高價轉取價差;由於張、黃自首近日獲法院判免刑,至於邱、林、黃等三人,各被判2年至1年6半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邱男與夥同黃姓女友,張男夥同黃姓妻子,自2021年起,4人共謀不法利益,協議由邱男的黃姓女友獨資申設商號「創志生活實業社」,作爲軍方採購辦公用品的供應廠商。

一得知軍方欲購辦商品,邱等四人會先在網路上詢價、訂貨,之後以低價購入商品,透過LINE買賣羣組,以「創志生活實業社」官方名義,向軍方承辦人員聯繫,並由邱、張二人送貨,交由軍方小額採購案的承辦人。

在海軍陸戰隊學校採購案部分,邱男等四人涉七件購案不法貪污所得,共8萬5147元。另林姓士官所承辦的海軍保修指揮部購案部分,林男明知該公司浮報數量、價格,仍以不實估價單向軍方請款,該公司不法獲利1萬1311元。

經調查,林男明知邱男身爲國家公務員卻兼職擔任該實業社實際經營者,並在籤辦海軍保修指揮部工程、財物、勞務小額採購請購單時,向邱男實業社採購20支伸縮警棍等8項,且林男明知該公司僅以6080元低價購得「15支」警棍,卻以「20支」警棍,製作總價1萬8700元的估價單。

由於,該公司張男與其妻黃女二人主動向高市調查處自首,並提交邱等分配的不法所得4萬元扣案,本案因此東窗事發。

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張、黃二人於犯罪後自首,自動繳交4萬犯罪所得,得以免刑;但邱、黃、林分別是在偵查、調查中甫坦承自白,邱、黃繳回犯罪所得逾9萬元,至於,林並無犯罪所得,三人可依法減刑。

橋頭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邱男、黃女、林男三人雖無前科,犯後態度尚佳,分別依貪污罪,判處邱男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黃女1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林1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

海軍陸戰學校、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海軍保修指揮部爆出內部職員涉嫌採購弊案。記者劉學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