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審弒母案 判18年徒刑較實例輕

新北地院連2日舉辦模擬法庭審理,以酒醉、吸食強力膠男子弒母爲案例,最終經國民法官、法官評議,認定爲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8年徒刑,較實際案例輕。(記者蔡雯如攝)

國民法官法2023年新制上路,新北地院舉辦模擬法庭,以酒醉、吸食強力膠男子弒母爲案例,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今判決出爐,評議認定爲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據悉,模擬法庭挑選過去實例爲案例,三重區王姓男子在吸食強力膠、喝酒後於住處持花瓶敲擊母親頭部數次,造成她大量出血,王男行兇後還打給姊姊稱母親已死亡,該案例在實例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新北法院選出6名國民法官,備選4名,年齡在24歲到76歲之間,其中還有科技業、橡膠公司廠長、財政部公務人員,也請來精神專科醫師遊正名作爲鑑定證人出庭作證。模擬法庭評議過程在新北地院禮堂轉播,有國民法官分別認爲「判太久關出來已經60幾歲,需要好好定奪」、「被告犯後只提及對不起胞姊,未曾說過對不起」等語。

最後經過檢辯雙方交互詰問,國民法官投票認爲王男涉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對於刑度部分則有4位國民法官認爲王男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但未達2分之1以上同意,最終評議結果爲18年徒刑,較原先案例定讞判決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