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茶葉別喝 醫師:病原菌恐增生
不少民衆都有喝茶的習慣,過期的茶葉還能沖泡飲用嗎?林口長庚醫院臨牀病毒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包括茶葉在內等食品,應在產品保存期限內享用完畢,超過保存期限的茶葉可能增生微生物、病原菌,若外觀發黴更不應飲用,避免喝下後造成食物中毒,必須就醫。
網路出現「茶葉過期還能喝!普洱茶沒有保存期限?」影片,衛福部食藥署指出,依食安法規定,只要是「包裝食品」就必須標示有效日期,茶葉也是一種食品,即使是普洱茶的茶磚、茶餅,或任何的包裝茶葉,都涵蓋在食安法規範內。
食藥署建議,民衆應選購包裝完整產品,注意標示內容,特別是食品有效日期,避免買到品質不佳的產品。另外,需注意適當保存,才能在有效期限內維持食品品質。
顏宗海建議,民衆購買茶葉時或購買後,若在保存期限內發現包裝破損、內容物發黴,就要避免選購或食用。大部分茶葉產品的保存期限在2年左右,若茶葉過期或發黴,可能導致存在於環境中的微生物、病原菌增生,一旦喝下肚,就可能發生急性腸胃炎,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燒等症狀。
根據食藥署公佈「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進口包裝食品的日期標示,因各國法規要求不同而有不同的標示意義,例如「use by」和「expiry date」,與國內「有效日期」定義相似;「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則表示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
食品業者在標示進口食品有效日期時,必須請製造商提供足以佐證相等於我國「有效日期」定義的相關資料,纔可於包裝上標示與原包裝上「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不同的「有效日期」,如果無法提供足以佐證,則「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日期則應視爲「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