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女穿真理褲車震 男網友「闖紅燈」拍淫照傳給她朋友

臺南一名男子前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國中少女小芳(化名),2人在Instagram暢聊性愛話題,之後2人約到漁光島車震,男子還拍下3張裸照傳給小芳朋友。(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男子前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國中少女小芳(化名),2人在Instagram暢聊性愛話題,男子說「提示一下我喜歡白虎」,女子說「讓你吃」,之後2人約到漁光島車震,男子還拍下3張裸照傳給小芳朋友;小芳後來將此事告知社工,法官判處1年3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前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Zenly、Instagram認識當時14歲女子小芳,2人晚上約到漁光島遊玩時,男子竟在轎車後座發生性關係,當時還拍下拍攝小芳裸露胸部、陰部、下體貼合的照片各1張,男子之後還把照片傳給小芳的同學看,小芳最後崩潰向社工告知此事。

法官審酌2人在Instagram上對話,男子說「提示一下我喜歡白虎」、「真好奇你會穿怎樣讓我好好處理一下」、「第一次我就要奪走嘍」、「洗乾淨等我哦」,小芳則說「讓你吃」、「真理褲加小可愛」;小芳在法庭上稱當時有明確稱因爲月經拒絕發生關係,對方仍拿出保險套硬上。

法官認爲2人對話紀錄中小芳對於性暗示語言並未反對,且在車上發生性行爲時還自行脫衣服,認定男子依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性交罪、拍攝少年爲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論處,判處1年3月徒刑;後來又因無前科、也已賠償15萬元,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