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女翹家「約砲換宿」 2男爽完「全將她丟包」

國三女翹家「約砲換宿」,2男爽完「全將她丟包」。(達志影像)

南部一名國三少女小美,因爲想翹家,於是交友社羣上認識一名44歲林姓男子,言明希望「約砲換宿」,林男將她載往摩鐵發生關係後,卻將她丟包落跑,逼得少女有上網約了羅姓男子載她到住處發生關係,未料羅男也是渣男,完事後不讓她留宿,反而載她到市區再丟包,小美最後流浪街被警方找到,家人得知少女荒唐行徑後怒告2男,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各判林男和羅男6月及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林男於民國110年5月12日3時許,透過「Say Hi」交友軟體,使用暱稱「無憂無慮」,認識國三少女小美,並在同日6時許,小美翹家,兩人相約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但林男完事後卻藉故離開,小美於是又上網找另外找來一名羅姓男子,前往汽車旅館接她後,回到羅男的住處,又與羅男發生性關係。事後小美希望能借住在羅男住處,但是遭到羅男拒絕,還被羅男載往市區一處超商丟包。

小美最後無處可去在市區街頭閒晃2天后遇到員警攔查,才通知家人將她帶回小美在家人逼問下,才自爆自己與2名男網友約砲還遭丟包,家人得知後氣炸,立刻帶着小美去醫院驗傷並前往警局報案。

法官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遭小美設局「仙人跳」,但羅男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2人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並分別與少女與性交1次,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合意性交犯行,足見2男法治觀念淡薄,依妨害性自主罪各判林男和羅男6月及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