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中央地方再互槓 訪問對岸的張麗善隔空回應
人在對岸訪問的張麗善針對國土計劃法被內政部點名,今天隔空作出迴應。記者蔡維斌/翻攝
針對昨天內政部於臺中舉辦「國土計劃政策溝通說明會」直接點名雲林縣長張麗善遲遲未繳交國土計劃書,人在對岸訪問的張麗善隔空迴應表示,縣府早在110年雲林縣國土計劃提出「農業權」等建議,該計劃書通過行政院覈定,歷經3年中央遲無迴應且農業部、內政部國土署至今未能說明農1、農2的差異,卻要求地方儘速送件,如何保障農民權益?
張麗善說,國土計劃法105年通過,直至今日仍有多個相關子法尚未完成公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未入國土計劃法,使地方政府推動無所依據,顯示國土計劃相關法制體系未完備,這也引發民衆對於國土計劃的衆多質疑。
她說,縣府作爲面對農民的第一線,積極與民衆溝通,爲此雲林加開20鄉鎮國土計劃說明會,向民衆說明國土計劃相關管制規定及土地使用分區配置,增加民衆對國土計劃的瞭解,並讓民衆有再次表示意見的機會。20場超過1.5萬人次參加,也反應許多意見也由縣府彙整及審議中。
張麗善進一步說,農業部及國土管理署昨在說明會表示,農1及農2在管制上無太大差異,農業部更表示農業權跟國土計劃功能分區是兩回事,不應劃上等號,且農政資源投入及農業補助也與農1或農2的國土功能分區身分沒關係,未來將考量農1農2補助不一定會有差異。
但她質疑,若真如農業部、國土署說的,農1、農2在土地使用管制、農政資源投入及農業補助給付上無太大差異,且均須擔負國家糧食安全之責,爲何國土功能分區還要區分農1及農2?造成農民擔心土地價值下跌及發展性受限,中央應體恤農民辛苦,統一劃爲同一種土地使用分區,解決民衆疑慮。
張麗善說,許多農業縣市都有提出包括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辦法、三階應能實質調整功能分區、農業補貼方案等建議,希望中央在要求地方政府儘速送出功能分區圖前,應先行完備相關法令、配套措施,而非強硬要求地方政府在農民權益不明的情況下,繳交違反民意的國土功能分區圖。
她最後強調,雲林爲農業大縣,希望農民安居樂業,而非讓農民看不到未來、空有農地卻無人耕種,何來糧食安全?若中央能體恤農民辛苦,儘速提出具體的「農業權」政策,與縣府、農民站在一起,國土計劃定能如期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