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耕地申租對象八類變一類 彰化偏鄉率眾陳情揭露修改真相

彰化縣芳苑鄉長林保玲和鄉民代表會主席陳禮模、鄉代和全鄉村長,今到國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陳情。記者簡慧珍/攝影

國產署核發彰化縣芳苑鄉光電開發許可同意書給業者,芳苑鄉長林保玲和鄉民代表會主席陳禮模、鄉代和全鄉村長,今到國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質疑國產署泄露承租國有地耕種的農民個資,讓光電業者近日登門一再騷擾,及限縮申租對象從八大類變成一類;國產署分署長趙子賢表示,將帶回芳苑鄉意見作研議。

芳苑鄉12村約600公頃國有耕地,國產署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發同意書」給5家業者,彰化環保聯盟出面本(8)月7日發動千人抗爭,在地立法委員謝衣鳯、林保玲、陳禮模和全鄉村長站出來凝聚民氣,抗爭多達兩千人。

芳苑鄉所會和村長、多名農民,今由謝衣鳯帶領到國產署彰化辦事處陳情,指出近日許多農民反映屢受光電業者「拜訪」、遊說甚至恐嚇放棄承租權,質疑是國產署泄露個資。

林保玲等人提到國有耕地放租分爲八類對象,今年6月修正爲7月1日以後申租人類別只有一類,也就是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耕作現耕人或繼耕作的現耕人可申租。林保玲質問國產署官網仍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分爲八類對象,修正法源爲何?國產署作法無異護航光電業者,切斷返鄉青農夢想。

林保玲指出,行政院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的農業用地範圍,芳苑鄉只有新街村西南角靠海邊及巷大城鄉交界處,國產署同意光電業者開發的國有耕地非不利耕種地區。

國產署分署長趙子賢表示,並未泄露個資給光電業者逐戶拜訪國有耕地承租農民,至於修改國有耕地放租對象一事並未修法,而是國產署內部決議,暫緩受理另外七類申租,不過他敢保證只要沒違法,承租戶要續租一定可以換約;今芳苑鄉各界反映的意見,他將帶回國產署研議。

立法委員謝衣鳯說,從生產農作物種類可看出芳苑鄉是彰化縣高經濟作物產區,國產署僅憑行政命令就把申租對象從八類變成一類,違背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此事不能只有國產署內部檢討,她要質詢行政院並要求給個交代,如果無法作出合理交代,未來陳抗層級將升高到行政院。

林保玲表示,今天到國產署彰化辦事處理性陳情和反映事實,希望問題能得到處理,若上級單位一意孤行,不給芳苑鄉農業及返鄉青農出路,芳苑鄉下次將動員北上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