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再爆侵佔國有地、不法掩埋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7日舉行「侵佔國有地違法使用,要求檢調調查不法」記者會,再度舉發郭再欽涉嫌侵佔國有土地違法使用。(姚志平攝)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於學甲不法掩埋爐碴,去年遭臺南地檢署起訴。立委陳椒華昨日再踢爆,郭再欽另涉嫌侵佔學甲興業段51-2地號國有土地,且有違法使用情形,疑似掩埋廢棄物,要求檢調調查不法,也要求國產署應該將郭再欽標租的其他土地解除租約。
陳椒華昨舉行記者會,指國產署臺南分署證實國有土地興業段51-2地號土地被佔用作烤漆板圍籬內水泥地,是郭再欽的蒜頭工廠「華盛貿易公司」佔用。
陳椒華說,根據航照圖,華盛公司自2018年開始,未經許可就在興業段51-2地號國有地上開挖,當時華盛公司負責人就是郭再欽;華盛雖於2021年9月變更負責人爲郭再欽的表弟李錦章,但實際經營上,郭再欽仍有重要角色。
陳椒華表示,郭再欽曾在學甲興業段51-2地號對面的國有地學甲區興業段61號等多筆土地不法掩埋爐碴,也曾在學甲興業段804-2地號土地掩埋爐碴,當時沒開挖前,外觀也是水泥地。她合理質疑郭再欽也在學甲興業段51-2、51-3、64、65等地號多筆土地上,都可能不法掩埋廢棄物。
陳椒華指出,除51-2地號土地,國產署51-3、64、65地號土地於2020年租給華盛公司,現已在施工,她要求國產署解除3筆國有土地租約,並立刻現勘開挖,也呼籲檢調介入調查。
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主任蔡奇宏說明,51-2地號已經列管,若有需要會開挖處理;其餘出租的土地於2020年以公開招標方式標租,對環境污染、廢棄物等都有規範,得標者如有違規情形應清除,回覆到沒有污染的狀況纔可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