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公廁換衣遭破門性侵 穿內褲哭抱路人大腿求救
余姓竊盜慣犯去年2月騎機車載女友到彰化某間宮廟外吃臭豆腐,剛停好車就看到落單的14歲國中少女小純(化名)走進公廁,於是尾隨進入廁所,並強行破門企圖性侵,直到女友找不到人出聲叫喚才趕緊落跑。險些遭性侵的小純不顧自己全身上下僅穿着一件運動上衣和內褲,哭着從公廟後門跑出求救,幸好遇見熱心民衆幫忙報案。
小純指稱,2016年2月26日下午5時許她放學後準備到飲料店打工,於是前往附近的公廟廁所換上打工的制服,結果褲子和內褲纔剛脫掉余男就破門而入,她拚命抵抗就是不肯脫掉上衣,卻慘遭掐脖攻擊,於是趕緊改用腳踢,「我被掐到感覺無法呼吸而一度暈倒,等到意識恢復發現自己躺在地上,他還壓在我身上很用力地掐着脖子,所以我不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遭到性侵,後來似乎有人進入男廁,他就馬上開門逃跑。」
▲余男帶女友去吃臭豆腐,半路卻歪進公廁企圖性侵國中女學生。(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當時小純急着逃跑,還不小心跌坐在男廁門口,這時賣紅豆餅的老闆剛好經過卻只是看了一眼,她才注意到自己沒有穿內褲,於是趕緊將內褲穿上並從宮廟的後門離開,直到跑到圖書館附近才遇到人,「我說有人要性侵我,那個人就先帶我去他家椅子坐,再打電話給警察。」
而出手幫助小純的陳姓民衆出庭證稱,當時他正好要外出,結果剛踏出家門就看到一名少女只穿着國中的運動上衣和內褲,驚慌失措地跑到他面前還抱住大腿,因爲當時少女情緒太激動又一直哭,他其實聽不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但看到對方脖子整片都是紅的,很像被人用手掐住的傷勢,警覺事態嚴重,於是馬上幫忙報警。
▲小純到公廁換衣服卻差點慘遭狼爪。(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此,遭指控企圖性侵的余男辯稱,當天他確實有和女友一起去該宮廟外吃臭豆腐,但並未性侵小純,「是我先進男廁,結果她就自己跑進來還咬住我的左手中指,我纔會將人壓倒並掐住脖子、打臉反擊,後來我女友就來找我,她發現有人就自己把褲子脫下來裝哭。」
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小純奔出廁所時衣着已非完整,與陳姓民衆、目擊攤販們的證詞相符,驗傷結果則爲雙眼外側出血、雙肩挫傷、脖子有明顯勒痕,與她敘述在廁所內遭暴力對待的方式一樣;雖然余男性侵未遂,但他有多項竊盜前科,犯後又全然否認自己的行爲,刻意避重就輕,至今也未與受害少女達成和解,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個月並不無妥,因此駁回他的上訴。
★ 版權聲明:圖片爲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