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男生告白女同學被打槍 竟然性騷害父母要賠40萬
高雄一名國中男生向女同學告白失敗後,持續對女方性騷擾,經勸阻不聽,女方家長提告求償,高雄地院簡易庭判小剛及其父母應賠償4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國中男生小剛(化名)喜歡班上女同學小羽(化名),告白遭拒後,小剛竟強摸小羽的手、肩、大腿,引起小羽不滿,甚到對小剛飆罵髒話:「幹,不要碰我」,向學校老師報告,指控小剛涉性騷擾,請校方轉告小剛家長,卻仍阻止不了小剛,小羽與其母親對小剛及其父母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簡易庭認定小剛確實騒擾小羽,判他和父母須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2023年10月,小剛向小羽首次告白,遭到小羽拒絕,但小剛不死心,竟開始對小羽毛手毛腳,藉機觸碰大腿、肚子、肩膀等處,班上導師、小羽及其母親,都告知小剛不得再對小羽性騷擾,但小剛不聽勸阻,仍持續借機碰觸小羽的身體,激怒小羽嗆罵「幹,不要碰我」,但小剛還是講不聽,還刻意搬椅子坐到小羽旁,伸手摸她大腿。
小羽母親請校方告知小剛父母勸告也無效,小剛卻依然故我,小羽母親認爲小剛父母未盡到管教責任,讓兒子在學校持續騷擾小羽,造成小羽和她精神壓力很大,因此怒向小剛和他父母提告求償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小剛和父母都未出席辯論庭,只呈書狀辯稱,小剛只有「輕微騷擾」小羽,他本身無惡意,原本考慮轉校,但因資料準備不及,聽從老師建議先行轉班,並未轉學。
法官審理後認爲,小剛一直騷擾小羽,屢勸不聽,造成小羽嚴重困擾,還造成小羽與其母精神上莫大痛苦,衡量小剛的家庭經濟狀況,判小剛和其父母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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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