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

據國務院國資委網站消息,6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召開擴大會議。會議指出,要加強戰略規劃引領和統籌謀劃,指導督促中央企業將自身產業優勢與地方資源稟賦緊密結合,一體化統籌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緊密結合央企產業煥新行動和未來產業啓航行動部署,統籌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新興產業、謀劃佈局未來產業,助力中部地區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積極參與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助力中部地區充分發揮區位優勢,促進要素高效自由便捷流動,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嚴格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大力推進產業綠色改造升級,加快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助力建設美麗中部。

會議認爲,要深入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立足出資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業金融業務監管制度,突出嚴的基調,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巡視整改爲契機,持續督促企業針對風險問題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切實守住風險底線;從嚴控制增量,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做好風險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因違規或失職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進行追責問責,對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構查處。

會議強調,要引導督促中央企業深入分析本企業人才需求,將當前所需與超前儲備相結合,深挖崗位潛力、新增就業機會,儘可能爲社會提供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更好發揮“國聘”招聘平臺作用,助力穩住高校畢業生就業基本盤。要加大對就業困難地區畢業生的招聘力度,面向邊疆民族地區高校、對口支援和定點幫扶縣,有針對性地設置就業崗位。要積極幫助殘疾人實現就業,引導中央企業根據行業特性、崗位職責,開發匹配殘疾人專業特點、技能特長的崗位,儘可能放寬崗位條件限制,提高崗位的開放度、適應性。要大力吸納農民工就業,督促中央企業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