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子公司取消30架C919飛機購買計劃 改由公司其他關聯方承接

11月13日,海航控股公告,2023年4月27日,公司之子公司烏魯木齊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烏魯木齊航空”或“買方”)與金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商飛”或“賣方”)簽署《C919大型客機與ARJ21新支線客機買賣核心條款清單》,計劃向中國商飛購買30架C919飛機。

據公告,根據烏魯木齊航空發展規劃,爲補充支線飛機運力,豐富拓展航線網絡,特別是新疆及周邊地區的國內航線,烏魯木齊航空擬向中國商飛購買40架ARJ21-700飛機。經與中國商飛協商一致,烏魯木齊航空取消原30架C919飛機購買計劃,改由公司其他關聯方承接。2024年11月12日,烏魯木齊航空與中國商飛就前述事宜簽署《C919大型客機與ARJ21新支線客機買賣核心條款清單之補充協議》。

公告稱,原《核心條款清單》爲框架協議,本次簽署《核心條款清單之補充協議》不構成烏魯木齊航空違約,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不會造成負面影響。

同日,海航控股公告,爲共享金融機構授信資源,滿足公司與控股子公司經營發展的正常需要,公司此前批准公司與控股子公司2024年互保額度爲145億元。其中,公司爲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爲92.65億元,公司爲資產負債率低於70%的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爲52.35億元,並授權公司經營層在互保額度內辦理具體擔保手續,公司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公告稱,近日,公司子公司北部灣航空爲滿足經營發展的正常需要與民生銀行簽署《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向民生銀行申請6500萬元貸款。公司與銀行簽署《保證合同》,爲北部灣航空上述貸款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6500萬元;公司與民生昂盛簽署《LesseeParentGuaranteeLetter》,爲祥鵬航空與民生昂盛簽署的《航空器租賃協議》(引進1架B737MAX飛機,MSN64707)及其相關交易文件項下的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超過5億元。

據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不含上述擔保,公司已實際爲北部灣航空及祥鵬航空提供的擔保餘額分別爲0.06億元、21.45億元。公司爲資產負債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爲1.34億元,爲資產負債率高於70%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爲24.66億元。本次擔保在股東大會批准的擔保額度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