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無人機飛百公里 遭質疑怎為射程150公里飛彈找目標?
艦射雄三反艦飛彈,射程達150公里以上。圖/軍聞社
海軍在新年度預算案中計劃採購陸用監偵型無人機,用來提供各型制海飛彈攻擊目標的搜索,但導控距離格規格僅要求須達100公里。這項採購被立委質疑,我三型主力制海飛彈都在近150公里或150公里以上,距100公里導控距離的無人機,無法配合任務需求。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新年度國防預算時,民衆黨立委林憶君、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等人提案指出,海軍司令部採購「陸用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3億120萬元。依照招標公告顯示,海軍「陸用型監偵無人機」導控距離爲100公里以上,依照預算書陳述陸用監偵型無人機必要性爲「利用無人機搜索並識別目標,提供各型制海飛彈車組目標情資,確保提供機動飛彈車發揚火力。」
但提案表示,未來我國機動反艦飛彈將由美國售我魚叉RGM-84L-4 Block II(U)、陸射雄風2型,以及陸射雄風3型三款反艦飛彈組成,其中陸射雄風2型射程爲148公里、陸射雄風3型爲150公里,RGM-84L則不低於150公里,未來增程型雄風3型射程更是高達400公里,若陸用型監偵無人機導控距離僅100公里,將大幅限制現有3款射程150公里陸基反艦飛彈性能,無論在搜索、識別、標定或攻擊後損害評估,都將因無人機導控距離不足而限制陸基反艦飛彈長射程的發揮。
提案要求,海軍司令部應清楚說明陸用型監偵無人機的作戰需求及其100公里導控距離的需求如何訂定,以及未來是否有提升導控距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