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防空識別區與國際法(李慶平)
最近幾年,大陸軍機(包括戰鬥機、轟炸機、預警機等)飛至我西南海域。我政府稱,大陸軍機侵擾我方的防空識別區。當雷達發現大陸軍機進入我防空識別區,我空軍戰鬥機即前往驅離。數星期前,當大陸軍機進入我防空識別區,我方戰鬥機前往驅離,用國際航空廣播頻道向大陸軍機喊話:請速離開我防空識別區。大陸軍機飛行員說:我們在公海上空飛行。
問題就來了,防空識別區是什麼?是否是我方管轄的空域?是否屬國際法的範疇?
防空識別區是一國基於防空的需要,單方面劃定的空域,其範圍比領空、專屬經濟區的範圍大得多。全球各國以加拿大的防空識別區最大,是領海基線向外延伸至250海哩,一般國家的防空識別區皆在數十海哩,或在200海哩以內。
防空識別區是以保護國家安全設定的,是一國的單方面行爲,不屬國際法的主權範疇。能否執行?一位我軍事戰略專家告知筆者,防空識別區能否有效管理及執行,是靠一個國家的軍事實力。
當未通報之飛行器,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這個國家的軍機(戰鬥機)即進入警戒狀態,空軍作戰司令部會命令空中待命戰鬥機前往未通報的飛行器的空域,而地面基地的戰鬥機也進行攔截準備。
當警戒戰鬥機抵達未通報飛行器的空域附近,警戒戰鬥機飛行員要即時掌握對方機型、航向及速度(此一國空軍作戰司令部也會做同樣的研判),要研判對方有無敵意,若無敵意,警戒戰鬥機飛行員有責通告對方(用國際航空廣播頻道),並監視未通報的飛行器,進行離開防空識別區。
若研判對方有敵意,警戒戰鬥機得到空軍作戰司令部指示,可進行擊落命令,此時防空飛彈也進入作戰程序。
一國的警戒戰鬥機,若基於對方無敵意,是無權對未通報的飛行器採取迫降,擊落等措施,否則將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爲。
大陸軍機進入我西南海域(防空識別區),這是國際空域,非領空。民進黨政府做大內宣,稱大陸軍機侵擾,引導臺灣民衆對大陸的反感,但大陸則稱在公海上空進行例行飛行訓練。
大陸軍機進入我方的防空識別區,最令人擔憂的是可能會提高雙方「擦槍走火」的機率。吾人希望大陸軍方應有所剋制,而大陸當局更應考慮緩和兩岸局勢的惡化,並進行有建設性的對話。而民進黨執政當局也應謹言慎行,以維護二千三百萬民衆的身家安全與福祉,爲最重要的國家安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