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房,最低首付比調整爲15%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繳存人家庭在該省行政區域內購買保障性住房(簡稱“保障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15%。

具體來看,對上述《通知》的解讀稱,“保障性住房”指納入海南省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的安居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繳存人家庭在該省行政區域內購買保障房申請貸款,符合該省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爲15%;首套商品房、拆遷安置房、棚戶區改造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爲20%,維持不變。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