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選調,5月6日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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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面向部分高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以下簡稱“選調生”)。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部分高校2024年全日制應屆大學畢業生(含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數量視用人單位實際崗位需求情況統籌確定。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除了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素質好,對黨忠誠,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愛黨愛國,服從大局,服從組織安排,甘於爲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熱愛海南,有積極投身自貿港建設意願。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學習成績優良,取得對應學歷學位的2024年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時間:碩士研究生、本科生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其中,以第二學士學位報考的,其第一、第二學士學位所就讀高校均須爲我省定向招錄高校,第二學士學位須以應屆畢業生身份考取。獨立學院、專升本、委託培養、在職培養、定向培養和非全脫產學習的畢業生及已報考我省2024年度第一批選調生招錄並通過選崗確認(含選崗後放棄)、列入考察人選範圍的考生,均不列入選調範圍。

(四)年滿18週歲以上,大學本科畢業生25週歲以下(1998年4月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30週歲以下(1993年4月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32週歲以下(1991年4月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人員相應放寬兩歲。

(五)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六)具備《中央機關2024年度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且達到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的選調範圍內的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最低合格分數線請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爲的;

3.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7.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爲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爲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的;

11.有學術不端問題的;

12.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採取本人自願報名、學校審覈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個人申請。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填寫《海南省2024年度定向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表格一式三份、A4紙張雙面打印),經報考人員所在院(系)黨組織審覈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給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進行審覈推薦。

(二)審覈推薦。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根據推薦條件覈實有關材料,提出推薦人員名單,出具推薦意見。

(三)報名確認。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提交報考申請、上傳照片及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准考證等環節。請登錄南海先鋒網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或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報考。報考後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並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繫方式暢通。

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6:00。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註冊,填寫並提交報考申請。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上傳照片等圖片。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報考人員爲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有本人照片並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證明。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並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成功後,報考人員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處理。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後,須在2024年5月10日12:00前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網上報名系統將於2024年5月10日16:00準時關閉。

(四)面試。

面試主要採用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

1.面試人選。按照報名海南省選調生的考生國考公共科目筆試卷面類別、不同卷面報考比例和筆試分數高低順序,以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值爲100分。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2.打印准考證。資格審查通過且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和准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在南海先鋒網和海南省考試局網站發佈。

4.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爲60分。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五)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複審。審覈內容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推薦表。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六)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合格的全部進入崗位安排人選範圍。

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50%。

(七)崗位安排。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按照先選崗後分配的方式確定。省委組織部根據各市縣、各單位需求、編制情況及不同職位類別提供《海南省2024年度選調生職位表(第二批)》,考生先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卷面類別及綜合成績排名先後依次進行選崗(選崗人員需滿足所選崗位的專業、學歷等條件,不得選擇違反迴避規定的職位),再根據選崗情況安排到各用人單位。

報考人員選擇崗位確認後,放棄錄用的,記入誠信檔案,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考察。由省委組織部統籌安排,通過崗位確認的考生列爲考察對象。重點了解考察人員在校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身心健康、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表現、考生檔案(含個人檔案和黨員檔案)、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和有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九)辦理錄用手續。綜合考慮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崗位分配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在南海先鋒網(http://www.nanhaixf.gov.cn)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爲5個工作日。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期取得學位證、學歷證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未按期領取、提交雙證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不符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在20個工作日內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選與選調用人單位、學校簽訂三方就業協議。2024年8月底前統一印發錄用通知,辦理錄用及錄用後到崗工作手續。

擬錄用人選應在規定領取學歷、學位證書時限範圍的1個月內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供審覈。辦理錄用後,錄用人選應在1個月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錄用。

四、管理使用

(一)我省下轄4個地級市和15個省轄縣級行政單位,本年度選調工作將提供我省使用行政編制的各級機關(含參公單位,下同)崗位,側重提供市縣黨政機關崗位。選調生應服從組織安排。

(二)新錄用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覈合格後,按《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19〕10號)進行任職定級。

(三)在地級市、縣(市、區)、鄉鎮工作的選調生,錄用到崗工作一年(試用期滿)後到村任職2年;在省直機關工作的選調生,在錄用到崗工作一年(試用期滿)後,結合本單位定點幫扶等工作,到基層鍛鍊2年,其中安排1年時間到村任職。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

(四)選調生在本省黨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一般爲5年(含試用期)。

五、政策待遇

(一)對選調生的培養,納入我省年輕幹部培養總體規劃。

(二)在省直單位和地市級工作的選調生任職定級後,可根據工作需要、專業特長和個人意願,根據人崗相適原則,按職級擇優安排掛任相應黨政領導班子副職或地方黨政工作部門的領導班子副職。

(三)在縣(市、區)、鄉鎮工作的選調生,可根據工作需要、專業特長和個人意願,分批安排到省直機關或地級市機關掛職鍛鍊。

(四)在我省開展的省直機關或地級市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中,每次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錄在縣(市、區)黨政機關工作的選調生。

(五)積極推薦選調生參加中央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

六、其他事項

(一)請及時關注招錄工作信息,保持聯繫電話暢通。

(二)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可憑票據、身份證、面試成績單等由省委組織部報銷到海口面試的一次單程長途交通費用(含長途汽車票、長途火車票、機票〈限經濟艙〉,省內應考人員報銷當天的汽車票或動車票)。入圍面試人員面試期間三天的食宿,由海南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免費提供。

(三)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聯繫電話:0898-65323725(辦公)、0898-65327217(傳真)。電話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信息編輯 ✎小賢

本期編輯 ✎小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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