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查私菸洩密 2人聲押
海巡署表示,私煙案偵防分署涉案的偵查員,已分別核予停職及調離現職處分。 記者廖炳棋/翻攝
另外,黃姓海巡偵查員與彰化黃姓員警涉嫌泄密給私煙集團,各以卅萬元交保,二名私煙集團成員三萬元交保,其餘廿二人請回;全案還有三名私煙集團嫌犯在逃,擴大偵辦中。
據瞭解,彰化地檢署偵辦私煙案,發現海巡署辦案人員請臺中、彰化警方配合執行跟監任務,向警方要求調閱特定車輛行車軌跡,被調閱車輛卻是公務車;檢方懷疑有人將公務車訊息泄漏給私煙業者,且涉案海巡、警員經查曾私下以手機聯繫,懷疑私煙業者行賄取得特定資訊。
檢方前天指揮廉政署肅貪組、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臺中市調站等單位,搜索海巡與中、彰警方多處單位,約談廿八人到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復訊。
其中海巡林姓、劉姓偵查員的金融帳戶,各被查出有上百萬元存款,以多筆存款方式陸續存入,二人無法清楚交代來源,檢方復訊後以涉犯貪污、財產來源不明、泄漏國防以外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廿八人包括三名海巡人員和十名中、彰員警,其中三名海巡人員均涉弊,海巡署表示,三人分別停職及調離現職處分,召開評議會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絕不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