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生命尊嚴——讓血液在法與愛中流淌

一袋400ml的全血,“血頭”以300元的價格從賣血人處購入,賣到需要用血的患者手裡,價格直逼千元甚至更高,“血頭”也賺得盆滿鉢滿。

近期,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團隊受理了4起非法組織賣血案,被告人爲牟取非法利益,通過微信等社交平臺發佈有償獻血的消息招募獻血者,再組織下線聯絡獻血者在醫院附近的獻血車內進行獻血活動。事後被告人將獻血人員的信息轉發給其上線,將獻血後的獻血證有償買賣,收取相關報酬,以此牟利。其招募的人員多爲大學在校生或急需用錢的人,通過信息交換進行非法賣血交易。

淨月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以牟利爲目的,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其行爲均構成非法組織賣血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爲維護國家血液管理制度,避免對公共衛生造成妨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官提醒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它承載着希望與生機,非法買賣血液的行爲卻如毒瘤般危害着社會。非法買賣血液,是對生命的褻瀆,每一滴非法交易的血液都可能是疾病的傳播載體,給受血者帶來無盡的痛苦,賣血者也會因不規範操作損害自身健康,或在利益誘惑下陷入更危險的境地。這種行爲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了正規的血液採集和醫療用血體系,它讓那些無私奉獻的無償獻血者寒心,更讓等待用血的患者陷入困境,我們要堅決抵制非法買賣血液,做守法公民,明辨是非,不被利益所惑。

若發現此類違法行徑,要勇敢向有關部門舉報,讓我們用行動捍衛生命尊嚴,維護法律尊嚴,讓血液在合法、有愛的環境中流淌,守護每一個生命的希望!

來源:長春淨月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