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特部學員用鏡子偷窺女軍官如廁 鏡面DNA成鐵證遭判刑

航特部學員用鏡子偷窺女軍官如廁 ,鏡面DNA成鐵證遭判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指部李姓學員,涉嫌在今年1月前往模擬機大樓洽公時,闖入女廁拿鏡子偷窺一名女軍官如廁,當場遭女軍官發現大叫,三名教官在外聽到後,立即將衝出廁所的李員攔下留置,並在休息室找到一面鏡子,經鑑定後,發現DNA與李員相符,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判五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李姓學員,於113年1月3某日,前往模擬機大樓2樓洽公,於等待之際,見到一名女姓軍官前往如廁,竟持鏡子1面伸至廁間隔板下方之空隙處,透過反射鏡像窺視女軍官私密處,女方查覺有異當場尖叫,三名在附近的教官見狀立刻到場將李員攔下,當場在廁所附近休息室冰箱、摺疊椅旁縫隙扣得鏡子1面,經採集跡證送驗,發現與李員的DNA型別相符,於是將李員送辦。

李員坦承自己上廁所時,聽到尖叫聲,事後在走廊遇到其餘教官,之後被留置在休息室,但是否認持鏡子偷窺,還辯稱是因教官要求尋找,纔會碰觸到鏡子。

女軍官表示,上廁所時過程中聽到很輕的開門聲及衣服摩擦的聲音,往門下縫隙看到鏡子伸進來,這時她才尖叫,穿上褲子跑到女廁外面,就看到其他同仁在走廊攔到李員。

法官調查後發現,李員因前往洽公,女方查覺有異當場尖叫,在大樓2樓遭模擬機組三位教官等人攔阻,隨即前往廁所附近休息室,並在休息室冰箱、摺疊椅縫隙旁扣得鏡子1面,經採集跡證送驗,發現與李員的DNA型別與相符。

法官認爲,李員從事軍職,爲滿足自己私慾,竟擅自以鏡子偷窺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及非公開活動,危害女方人格權及侵害隱私,導致產生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且犯罪後均否認犯行,不思反省錯誤,毫無悔過之心,迄今未與女方達成和解獲得原諒,依妨害秘密罪判五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