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3月卻提這種媒體議價報告 範雲當數位部

數位部花了3個月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專題報告,但立委範雲直指,內容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喊話部會拿出決心,不要讓媒體業界持續乾等。(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5月決議,數位部須就「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國際政策模式暨臺灣立法方向與架構研析提交專題報告,終於提出,但內容未提解方和業界共識,僅有國際趨勢。立委範雲直指,數位部花了3個月的時間心血、卻僅產出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喊話部會拿出決心,不要讓媒體業界持續乾等。

數位部昨日提出「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專案報告,總結出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立法架構與主管機關,但對於立法方向、與媒體和平臺對話內容皆未多着墨。

範雲指出,她樂見報告盤整國際間所循之政策模式與國際趨勢,這些足以成爲臺灣未來討論政策模式的借鏡,但整份報告僅是資料的蒐集整理,隻字未提攸關媒體議價制度立法的關鍵議題。

不過,範雲表示,對於「如何因應不同政策方向造成的影響」、「依臺灣的媒體與數位產業生態及法律架構,哪種模式比較可行」和「若立法後數位平臺採取反制作爲,臺灣如何面對」等具體立法方向的立場和態度,實爲可惜。

由於數位部已召開兩輪「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題對話平臺會議」,今日又預計與Google展開第三輪會議,然而報告卻未見前兩輪對話會議,媒體、數位平臺是否取得哪些共識,又存有哪些爭議或哪些可行因應解方,欠缺雙方立場和觀點,恐難在基於臺灣產業現況的基礎上,討論政策取向。

範雲指出,報告主要兩點結論和建議早已是關注此議題者的共識,她已多次提醒數位部要跨部會協調合作,但花了3個月時間卻僅產出未有新進度的結論與建議,「這不是讓關注此議題、切身相關的媒體業界持續乾等?」

範雲表示,臺灣不能僅觀察國際行動,而在國內立法無所作爲,媒體業界期待的是政府提出未來的立法方向、願景,更重要的在於期程,而非資料整理與空泛建議,呼籲數位部拿出解決問題的決心,本會期儘速提出院版、交付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