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1杯咖啡恍惚10天還斷片 人妻下體驗出主管「唾液」怒提告

喝1杯咖啡恍惚10天還斷片 人妻體驗出主管唾液」怒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人妻,晚上在某中醫診所兼職當會計,下班喝下診所張姓主任請客的冰咖啡後,失去意識,醒來被同事發現精神恍惚,報案驗傷後發現下體張男體液,才知道遭到下藥性侵。高等法院依妨礙性自主罪,維持一審10年徒刑原判,並認定應賠12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受害人妻白天手機大廠上班,晚上到中醫診所兼職會計。2017年11月某日晚間,她留在診所幫忙整理文件,喝下診所張姓主任在便利店買的冰咖啡後,就不省人事。隔天一早,張男將她載到汽車旅館侵犯,完事後將她載回家。人妻醒來後昏昏沉沉,記憶斷片,無法與他人正常對談,騎機車蛇行。面對同事詢問,她只說:「我也不知道,喝一杯老闆請的咖啡後什麼事都忘記了。」同事陪她去報案驗傷,發現體內安眠藥鎮定劑濃度超高,而且下體有他人唾液,才驚覺遭到性侵。

經過DNA比對,確認唾液爲張男所有。張男才坦承將安眠藥磨成粉加入冰咖啡,供人飲用。他趁對方昏迷性侵,再回診所刪除監視器檔案。此案刑事部分,一審桃園地院判張男10年徒刑,張男上訴遭被高院駁回,現在最高法院審理

民事部分,張男提起上訴,並改口稱從未買咖啡給被害人過,也沒載她去摩鐵,一切都是栽贓,並找來診所的另一位職員作證,證明他當天並未和女方在診所獨處。但診所職員在高院審理時翻供,稱是張男要他作僞證,承辦員警調閱沿途監視器,確認張男有買咖啡、載女方去汽車旅館、還載她回家。

高院認定性侵屬實,民事部分維持原一審判決賠償薪資損失9萬、精神撫慰金120萬,合計129萬元無誤,駁回張男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