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市最新任免!副市長、代縣長……

▌秦皇島

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艾春辭去秦皇島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決定接受艾春辭去秦皇島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並報秦皇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張莉辭去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決定接受張莉辭去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秦皇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12月31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志強爲秦皇島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張金旭爲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

張霜劍爲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

決定任命:

劉松濤爲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單慧英的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免去:

劉漢的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盧龍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24(第11號)

經2024年12月30日,盧龍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投票表決通過,

任命:

馬力同志爲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劉敏同志爲盧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劉豐源同志爲盧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決定任命:

馬力同志爲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現予公告。

盧龍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李建立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保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建立辭去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保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公告

保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會議於2024年12月31日任命:

張莉(女)爲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決定其爲代理院長。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

2024年12月31日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俞鬆苗爲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

常玲曉(女)爲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徐潤寬爲保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二、決定免去:

賈文徵的保定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付建賓的保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免去:

張德勇的保定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保定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吳曉君(女)爲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菅子超爲保定市冀中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於少傑爲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

王秀英(女)的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馬春波的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吳曉君(女)的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三、批准:

馬志晴(女)辭去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劉文春辭去博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邯鄲

大名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大名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任命:

田晨爲大名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大名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2月31日

▌邢臺

臨城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24]02號

2024年12月30日,臨城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任命:

孫建國同志爲臨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臨城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現予公告。

2024年12月30日

威縣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名單

(2024年12月31日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殷爲威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高落宇爲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威縣人大常委會公告

威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24年12月31日通過:

決定李殷同志爲威縣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特此公告。

▌張家口

張家口市橋東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12月31日張家口市橋東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秀梅爲橋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肖志峰的橋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河北新聞網微信綜合)

(來源:河北新聞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