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佈秦皇島遊船側翻致12人死亡重大事故調查報告:6人被批准逮捕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10月13日發佈盧龍“4·13”事故調查報告。

4月13日14時25分左右,秦皇島市盧龍縣劉家營鄉桃林口村青龍河水域,一載有31名乘客的“三無”船舶行駛途中傾覆,乘客全部落水,造成12人死亡、7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省政府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省紀委監委同步成立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個人使用“三無”船舶非法運營、違規載客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提到,事故船舶所有人李大海、事故船舶駕駛員張臣、事發當日負責管理船舶和遊客登船的楊新穎、唐山市海洋國際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河北路營業部負責人徐傳起、無相關資質開展旅遊活動的柯兆輝、無相關資質招徠和組織遊客並擔任導遊的翟貴元等6人被批准逮捕。唐山歡行國際旅遊社有限公司古冶林西營業部負責人徐曉濤、唐山市海洋國際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永樂園營業部負責人於豔霞、河北海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唐山衛國路營業部負責人左莎莎、無相關資質招徠遊客並擔任導遊的張豔英、導遊張海波、無相關資質擔任導遊的王春梅等6人被取保候審。

針對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對24名公職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對秦皇島市政府分管市海洋和漁業局的副市長高向陽、分管市林業局的副市長郭建平批評教育;

對盧龍縣委書記張志明、縣長於忠林予以誡勉,給予盧龍縣政府分管縣交通運輸局的副縣長錢志強政務警告處分、分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副縣長陳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劉家營鄉黨委書記胡勁鬆、鄉長孟慶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秦皇島市海洋和漁業局局長吳新順、秦皇島市林業局局長駱德新予以誡勉,給予秦皇島市林業局四級調研員王耀文政務警告處分、自然保護地管理科科長孫洪奎政務記過處分;給予盧龍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張健黨內警告處分、四級調研員張國友政務記過處分、一級主任科員周建華政務警告處分;給予盧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鄒慶豐黨內警告處分、一級主任科員倫辛國政務記過處分、溼地公園服務中心主任李賓政務記過處分;對唐山市路北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局長馬潔予以誡勉、給予副局長唐英政務警告處分,對路南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局長趙立宏予以誡勉、給予旅遊業發展管理中心主任李彬彬政務警告處分,對古冶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譚大偉予以誡勉、給予副局長嶽慶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