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延役可能性? 經濟部:尊重立法院討論結果

▲核二廠。(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廖婕妤/臺北報導

核二廠幹貯設施已在今年6月與新北市完成行政調解,外界關注是否有機會讓核二延役,對此,經濟部能源署長遊振偉今(15)日表示,核能的使用必須在建立在3大前提下,對於不少國家重啓核能都有持續關注,「只要適合臺灣的,都不會排除」,但核能是否可用,仍要等立法院討論後纔有結果。

遊振偉指出,核能使用必須考量到核能安全、核廢料可處理及凝聚社會共識等3大前提,對於新技術觀察及研究追蹤,都會看全球進度,「只要適合臺灣的都不會排除」,但對於核能是否可以使用,要由立法院討論後纔有辦法做後續規劃,一切都尊重立法院討論結果。

遊振偉說,經濟部無法預測最後結果,但不論是延役或是再啓,都有後續的檢視流程,以及需要取得執照等,這些都需要時間,至於現在能源配比上,會最大化的發展再生能源,以現階段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將達15%,2026年11月起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可達20%目標。

臺電今日也提到,核二廠幹貯已在6/11完成行政調解,核二廠已於7/11將室外幹貯水保計劃送新北市府審查,預訂6周後覈定,後續將召開公聽會及施工準備,若新北今年可審定水保計劃,2025年1月即可開始施工,2026年中後取得運轉執照。

近期各界對核電延役討論熱烈,據核安會掌握,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池已近貯滿,核三廠用電燃料池儲存空間有限,僅可供運轉4年多,無論是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都必須興建啓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