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斷送前途!北市警曾為考取官校奮鬥7年 爆發風紀案慘遭處分

酒店陪侍段姓女子先前與臺北市警官林男在酒店認識,出場約會後控告林男性侵,事證不足不起訴,近日又控訴中山分局警員李男始亂終棄,警方介入後發現李男涉足不當場所,記過處分;李男努力7年考取官校,受訓資格也因此被撤銷。

警方調查,36歲李男2023年6月21日深夜與友人到中山區某酒店飲酒消費,認識進場坐檯的41歲段女,兩人後續交往併發生性關係,期間段女曾因李男承諾要替她「框全場」買下某日上班時間卻未果,心生不滿與李男爭吵,兩人不歡而散。

同年7月,段女致電李男所屬派出所,要李男出面「負責」,派出所所長得知李男涉足不當場所,向上通報;李男說明,段女分手後向他索討6萬6000元,又自稱懷孕,雙方8月間以13萬1488元和解。

中山分局指出,事件調查期間,段女不願到分局說明,只接受電話訪談,案情查明後,因認李男涉足不當場所行爲明確,記過2次處分,提報列教育輔導對象;因兩人都未婚,無交往不當情事。

據悉,李男事發前就持續努力考取官校,去年第7年報考,終於順利考上警大警佐班第43期,卻因喝花酒爆發風紀案。

知情者指出,段女在臺北市多家酒店打滾多年,非首次在酒店內與警察發生糾紛,2022年也在酒店結識警官林男,出場約會時與林男前往旅館,事後控告林男性侵;檢方調查後發現,兩人進入旅館後,林男曾外出購買保險套,事後替段女叫計程車返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無異狀,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警方表示,針對員警風紀問題,警方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積極清查並依法處置,絕不庇縱、不掩飾。

臺北市警局中山分局。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