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壽川遭判12年! 黃國昌: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永豐金控違法超貸,臺北地檢署17日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3.6億元。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何壽川被起訴求刑12年,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黃國昌表示,何壽川把投資大衆的前,當作自己私人金庫,更在違法放貸6000萬美金後,還可以抽頭2000萬,因此被起訴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黃國昌說,但令人意外的是,2014年的金檢專案報告,明明就發現永豐金的問題了,當初的金管會爲何沒有查辦?當初到底是誰在何包庇?現在的金管會,到目前爲止,針對此事都沒有進行政治調查,這件事還沒結束,金管會還欠社會大衆一個交代

至於17日上午10點,2名永豐餘的女職員,未受北檢邀約採訪,隨着大批媒體記者一同進入北檢4樓檢察官辦公室所在樓層,引發爭議。黃國昌說,永豐集團態度給社會大衆的印象就是不夠坦蕩,用一個謊言在掩飾另一個謊言,甚至越滾越大;檢調當初搜索的時候,還有人滅證的行爲,這種冒充記者身份跟之前躲躲藏藏的風格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