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與許家印危機重重:清盤令接踵而至 限制消費措施升級

本報記者 陳靖斌 廣州報道

11月28日晚,中國恆大(03333.HK)發佈公告,披露若干附屬公司已收到清盤呈請及清盤令,同時宣佈繼續停牌。

公告發布前,恆大集團及其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已面臨多重限制。《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在附屬公司清盤信息披露之前,恆大及許家印已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相關資料顯示,許家印作爲恆大集團的核心人物,早在2023年9月便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彼時,恆大在港交所發佈公告,證實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此後,恆大的財務和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各類債務問題頻頻暴露,市場信心大受打擊。

恆大股份交易自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時18分起暫停,並將繼續停牌,直至進一步通知。停牌措施不僅反映出恆大當前的財務壓力,也引發投資者對其未來發展方向的廣泛擔憂。隨着清盤程序的推進,恆大如何應對債務重組及市場信心恢復,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

被申請清盤呈請

中國恆大發布公告,披露針對附屬公司天基控股有限公司的清盤呈請與景程有限公司的清盤令,顯示其深陷債務危機的局面再度升級。

2024年11月8日,中國恆大(根據清盤人指示行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呈天基控股有限公司的清盤呈請,該案預定於2025年1月15日進行聆訊。天基控股是景程有限公司發行的部分境外優先票據的擔保方。清盤人認爲,此舉符合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最大利益。

2024年11月18日,英屬處女羣島高等法院在聽取部分景程票據最終實益持有人的申請後,向景程有限公司發出清盤令,並委任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黃詠詩及Alvarez & Marsal (BVI) Limited的Wesley Arthur Edwards爲景程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早在2024年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已頒佈恆大清盤令,委任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及黃詠詩爲恆大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職責包括保存公司資產、向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返還價值,以及調查公司清盤原因。清盤人還公開呼籲知情人士提供相關資料,以加速調查及債務返還。

儘管清盤人不斷推進資產保護與債務返還工作,恆大仍面臨嚴峻挑戰。要滿足復牌指引,找到可行的重組方案困難重重。從2021年下半年開始,恆大債務危機逐漸顯現,今年1月的清盤令更讓恆大成爲港股史上最大規模的清盤案例。其股票自1月29日停牌至今,重組計劃依然未見實質進展。

爲緩解資金壓力,恆大控股子公司恆大汽車曾試圖引入戰略投資者。今年5月底,恆大汽車宣佈擬出售29%股權,並計劃通過潛在買方提供的信貸支持電動汽車業務。然而,這一計劃於10月25日宣告失敗。恆大及恆大汽車均公告稱,已停止與潛在買方的所有股份轉讓談判。

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恆大在披露附屬公司清盤呈請及清盤令之前,已面臨一系列法律和金融措施的壓力。

11月26日,中國恆大發布公告,透露了清盤人獲悉的最新法院命令。根據該命令,廣州南沙區人民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發佈了案號爲(2024)粵0115執8571號的執行命令。由於中國恆大未能履行法院的執行通知書,該法院決定對恆大及其董事局主席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非生活或工作必需領域的高消費行爲。

據瞭解,早在2023年9月28日,中國恆大便在公告中確認,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有關部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今年5月31日,許家印又遭遇中國證監會的頂格處罰。證監會對恆大地產的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要求恆大地產改正並警告,同時罰款41.75億元人民幣。許家印本人則被處以47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並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中國恆大的法律困境並不止步於此。今年8月5日,恆大方面宣佈,自2024年3月22日起,其清盤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許家印及其前高層展開法律訴訟。訴訟的對象包括恆大的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和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以及許家印的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和與其相關的三家實體。清盤人尋求追回恆大公司在2017至2020年間,根據其稱爲“誤報”的財務報表支付的股息和酬金,涉案金額約爲60億美元。

此外,今年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了涉及許家印的債務糾紛案件。法院批准將許家印在香港的“發跡屋”——祥景樓房產出售,以部分償還其債務。

儘管恆大清盤人不斷採取措施推動公司資產保護和債務返還,但恆大的債務危機仍未得到根本解決。從2021年下半年起,恆大的債務問題不斷暴露,而今年1月29日的清盤令更將這一危機推向了高潮。恆大的港股自此停牌至今,重組計劃仍處於停滯狀態。

(編輯:趙毅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