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國企延續反彈,紅利國企ETF(510720)漲超1.1%,連續5個月分紅
紅利國企延續反彈,淮北礦業、平煤股份、交通銀行、潞安環能、陝西煤業等多股上漲,紅利國企ETF(510720)漲超1.1%,可月月分紅每年最多可分紅12次。
中金公司表示,資金面上,存量博弈環境下資金偏好相對確定性回報,年初至今如險資、指數ETF等增量資金偏利好紅利股票。但考慮紅利風格近三年已有較多相對收益,個別傳統紅利公司的股息率較十年期國債收益率的風險補償已不足1%;存量資金博弈背景可能加劇資金獲利了結和“高切低”動力;當前基本面階段性預期偏弱也帶來不同類別紅利股票業績和分紅預期的變化,在此背景下紅利板塊內部分化短期可能仍在延續,分子端的確定性仍是超額收益的更關鍵因素。
值得關注的是,紅利國企ETF(510720)可月月分紅,每年最多分紅12次。自2024年5月15日上市至今,紅利國企ETF連續五個月官宣分紅,有望幫助用戶實現落袋爲安,帶來更好的投資體驗。
注:市場觀點隨市場環境變化而變動,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承諾。文中提及指數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構成對基金業績的預測和保證。如需購買相關基金產品,請選擇與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爲: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爲現金分紅;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對基金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進行評價,收益評價日覈定的基金淨值增長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同期增長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大於零時,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3、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相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決定時,基於本基金的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須以彌補虧損爲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決定時,本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進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按照有關規定公告; 5、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資料來源:基金招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