鋐威陸域風電不利影響大 經建議不應開發
「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經專案小組審查認定,本案開發對環境、生態、學校師生、居民權益等有重大不利影響,建議不應開發。圖/取自環評書件系統
環境部今天舉辦「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由於風機過於接近民宅與學校,場址合理性、民意訪談正確性等受到質疑,經專案小組審查認定本案開發不足以達到減輕開發行爲的影響,也對環境、生態、學校師生、居民權益等有重大不利影響,本案經建議不應開發。
本案開發單位爲𬭎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爲經濟部,本計劃基地位於彰化縣芳苑鄉內陸區域,開發區位非屬近岸之風場,於芳苑鄉福海段、芳埤段、芳墘段等5筆地號設置5部風力機組;前次會議中,環評委員要求加強風機運轉低頻噪音、振動、眩影等評估,以及對鄰近民宅、學校與畜牧場等影響等,全案補正再審,今再召開第二次初審。
針對眩影等影響,開發單位表示,模擬結果顯示,風機500公尺範圍內的民宅、育華國小,全年受風機運轉眩影暴露時間皆可低於30小時,符合國外愛爾蘭、德國、荷蘭等國家風能指導原則的建議值;噪音部分,經重新模擬評估結果顯示,各鄰近敏感點合成後的低頻噪音皆可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芳苑鄉育華國小教導主任張清鬥則提供現職主任的聯合聲明書,有關𬭎威公司在其環評說明書之「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歷次訪談紀錄單」中述及有關聲明者部分一事,爲與事實不符的僞造。
開發單位代表不滿迴應,之前的民意調查和訪談,有些村長和民衆確實沒有明確表達贊成或反對,但在環團運作下很多人不敢表達,或是隻能站出來反對;去年11月的說明會結束後,有地方鄉親表態能夠理解和支持,但希望經過環評委員在科學論證的審查同意後纔會站出來支持,現在所有資訊都能公告,沒有任何開發單位會笨到作假來讓環團和有心人士操作。
環評委員表示,居民沒有表示反對,但也沒有表達支持,開發單位這樣的寫法其實是有誤導的,5座風機都在永興村,住戶1500多人,假如真的有1000位民衆反對,從社會心理來看不是很好的做法,設置論述上也應有科學基礎證明沒有影響,選址建議應重新考慮。
也有環評委員指出,因爲3、4號風機距離育華國小確實相當近,如果開發單位要說服環評委員支持,可以減少這幾支風機,否則本案就都不要做了;開發單位認爲訪談沒有造假,但如果今天沒有居民表示意見,大家不會知道地方反彈是這麼大,開發單位表達的方式確實應該改進。
本案經環評委員綜合考量,判斷本案對自然環境、生態及當地衆多居民權益有顯著不利影響,建議認定不應開發,將送環評大會做最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