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遲2天報到硬拗「確診」!拿不出證明還神隱慘了

僅示意畫面。(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作爲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理應如期參與召集令,但他卻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甚至二度狡辯掩飾,一時向檢方稱「確診」,期間又改爲是同住的朋友確診,而他僅被匡列。南投地院審理,依妨害兵役法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爲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本應依據召集令,在2022年9月16日至「民德營區」後備旅第一營,參加1天的教育召集,這份函件由其繼母代爲簽收,並於當天透過LINE提醒。不料,陳男卻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案經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

陳男辯解,他確實未依照指定的日期參加教育召集,但矢口否認有任何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犯行,「我那時確診,我被匡列。」

檢方調查,陳男在2023年10月1日通緝到案後,雖表示可以陳報新冠肺炎確診的匡列資料,但之後卻音訊全無。同年11月6日,書記官致電催促陳男儘快陳報確診居家隔離的相關紀錄。

事後,陳男改稱,「當時沒有確診,是因爲住朋友家,朋友確診而被匡列」並強調可以提供匡列資料。不過檢方依據辦案公務電話的紀錄,發現陳男的辯詞從最初「確診」變成「未確診」,明顯前後不一,且始終無法提供任何資料供查證,因此不足採信。

南投地院審理,審酌陳男明知身爲後備軍人,應依法受教育召集的義務,竟逾應召期限2日,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的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有效性,考量陳男犯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經濟等情狀,依《妨害兵役》判處3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