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九二共識 穩中求進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終於對兩岸政策及定位做出了「猶抱琵琶半遮面」的說明。雖說其講法不無討巧之嫌,然就整體而言,確是符合侯本人略帶保守的性格;嚴格而論,進取的確不足,但勝在試探民心以求穩。

侯友宜是在趙少康的節目中說他的兩岸政策基礎概念 ,他「從未反對九二共識,接受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並且「主張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政治現實。反對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及被蔡英文污名化的九二共識」。

平心而論,侯的這番說法,大致是從事實出發,均無甚可批判之處。尤其是「主張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政治現實」,大概差不多是承續馬英九政府時期的說法;此說概已屢屢經過檢驗而不倒,大致是爲臺灣的選民可以接受的概念了。

說侯保守,主要在於他說「 接受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其實,略窺所謂的九二共識來由即可瞭解。因爲「九二共識」基本上是滿足了中華民國憲法結構性的要求。

就歷史的沿革來看,在1991年4月下旬,李登輝所主導的第一次修憲時,把兩岸關係的現狀定位爲「一國兩區」,隨後在此一精神下,於次年(1992年)8月1日,同樣是李登輝主導的國統會,在第八次會議通過了有關「一箇中國」義涵的解釋文,此一解釋文對我方的兩岸主張有清楚描述。

也就是在這樣的時序結構下,我方纔會在1992年10月底,於兩岸香港會談觸礁之際,對中共海協會代表,提出符合我方憲法最終概念,即「雙方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一箇中國原則」。而此說又爲中共在11月3日所正式接受,並於11月3日孫亞夫先以電話告我方海基會秘書長;此即兩岸在當時最終所達成的共識。而此一過程及最後爲北京所同意的文字,被後來的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在2000年時整體打包命名爲「九二共識」。

所以就整體過程與發展而言,這個共識的核心概念,必然符合我方憲法,且是我方憲法精神的延伸。而侯所謂「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也就是這個九二共識了。

當然,侯其後所說的反對「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是針對蔡英文誣指「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之說中的九二共識。至於「被蔡英文污名化的九二共識」,與此也大致相同,更不用多言。

所以,雖然侯這樣講法有些彎彎繞繞,但就選戰中無奈的自保戰術來看,進取略嫌不足,但也算得上是穩健了。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