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一個人 國會朝野不惜打羣架

圖/擷取自網路

【文.何豪毅】

立法院再度上了國際媒體,毫不意外,這次也是因爲立法委員打架畫面太精彩,甚至出現男立委鍾佳濱衝到桌上,從腰部下方「擒抱」女立委陳菁徽這種摔角動作。衝突從早上六點多開始,打到晚上十時還沒結束,最終在黑熊學院爲了他們的立委自摔送醫後集結在院外做收。

臺灣的立法院打架已成爲國際媒體的重要既定意象,甚至在斯洛伐克國會團造訪臺灣時,也在參觀立法院時在發言臺比畫一番,嘲弄意味十足。然而身爲選民,不能不對國會打架事件要多幾分瞭解,知道朝野雙方到底爲了什麼打架,背後深層原因又是什麼。

首先,這場爭鬥主要雙方是在野藍白對上執政綠營,爭鬥的目標,則是各政黨都曾經大力主張過的國會改革五法,要修法的方向包括「總統定期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國會議長選舉記名投票」、「藐視國會罪」、「國會人事同意權」共五項。

從頭來說,總統定期國情報告,是落實「以民爲主」、改善現行「超級大總統制」的缺失,以蔡英文爲例,選上總統後權利即不受任何監督,不僅國會管不了他,連形而上的新聞媒體監督(採訪自由)都愛理不理,以此觀之,稱臺灣的制度有民主成份,豈能毫無愧色;總統一年一次到立院國情報告,天經地義。

國會調查權,則是賦予立法委員實權,放眼世界各國,國會議員無調查權者幾希矣,衛福部的快篩疫苗採購弊病叢生,通通要封存三十年,前瞻建設要花8800億,立法委員連要個統計表都要不到,若無國會調查權,則官員一向視國會監督於無物。

藐視國會罪則搭配國會調查權,將無故缺席不到、請假不準又不出席的官員課以刑責,並將官員在立法院對立委出言不遜、公然說謊,逃避民選代表的監督者加以處罰,此修法具有法理上的公正應然。

再談國會議長選舉投票改爲記名制,這也是法所應當,現行立法委員對各項議案表決都是透過表決器,所有人投票意向一目瞭然,更爲重要的、直接影響未來四年立法院走向的立法院長、副院長選舉,立委豈有改採匿名投票的理由。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現行閣揆人事同意權等,都是總統說了算,就算任命了「敗選者聯盟」各種爛人,立法院乃至於全國人民,都只有接受其荼毒的份,賦予立法院人事同意權,旨在節制總統這項毫無監督節制的人事任命權力,也是理屬正當。

「不關心政治,就會被糟糕的人統治」,西哲柏拉圖說得鏗鏘有力。看到立法院打架,明白了原來是民進黨爲了避免賴清德這個「雙少數」總統的權力遭到節制監督,企圖罔顧多數民意蠻橫硬幹所導致,我們應該發聲,支持藍白合作修法,才能避免被糟糕的人如蘇貞昌這種敗選者「糟糕的人」所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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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獨家報導,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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