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正名」月薪多6千元 中市領先全臺打擊高資低用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多數人一直以來都會將「護理師」稱爲「護士」,但兩者之間其實存在差異,而護理師作爲護士聘用,是長久以來存在的「高資低用」問題中市林佳龍爲感謝第一線護理人員辛勞,於1日宣佈衛生所具護理師證照全部以護理師任用,預估月薪將增加約6000元。

受限於員額編制,臺中市各區衛生所106位持有護理師證照人員以「護士」缺額任用,形成「高資低用」情形市長林佳龍於1日宣佈衛生所具護理師證照者全部以護理師任用,讓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也針對此事,於當天發表新聞稿表示相當肯定,並期待其他縣市跟進。

▲臺中市政府宣佈衛生所具護理師證照者,全部以護理師任用,預估月薪將增加約6千元。 (圖/取自臺中市政府官網

林佳龍表示,目前臺中市公衛護理人員245人,其中,「護理師」139人佔56%,雖是六都最高,但仍有106位具有護理師證照者以「護士」任用,同樣證照卻有兩種薪資,確實不公平。因此,他要求衛生局儘速修改人事編制法規,並編列相關預算,透過修改編制一次解決,讓護理人員獲得應得薪資,也提振工作士氣

林佳龍也針對財政負擔問題表示,100多位護士改爲護理師任用,以月薪增加6000元並加上年終計算,應該是700萬至800萬元之間,雖是一筆預算,但相當值得,也是對護理師的尊重。

他更強調,衛生所護理人員是公共衛生第一線醫療專業人員,對於醫療及衛生保健、長期照護及傳染病防治等重要政策扮演重要角色,所以希望能夠藉此政策,促進人事穩定,也提高服務品質

衛生局長宗學也表示,護理師以護士聘用,是長久以來存在的「高資低用」問題,常造成護理人員爲爭取護理師空缺,調動頻繁,影響政策延續性外縣市考量人事成本所以沒有動作,但這是中央政策,且應該今年全部完成,是原則也是護理人員的權益,希望臺中率先落實,鼓勵各縣市跟進。

護理職校於2005年停招,護士普考也於2013年停辦。目前在醫院或衛生所擔任護理工作者,大多是大專院校畢業並取得護理師證照考試者。有鑑於此,銓敍部於2011年提出「醫事人員任用相關問題具體解決方案」,同年由考試院通過;衛生福利部也提出5年內逐步解決高資低用的問題。然而,各縣市並未配合執行改善方案。

部落客「廣告小妹」也曾在臉書粉絲頁解釋,護士與護理師兩者之間的差異在於「學歷」,護士爲高職畢業取得證照者,護理師爲專科畢業取得證照者。但高職護理科早已於2005年停招,護士等級普考也於2013年停辦。現階段護理執業人員超過8成具有護理師執照。她進一步指出,90年代以前的臺灣,由於「護理」專業沒有規範化,任何人都能遊走於法律邊緣自稱「護士」。經過長期修法、規範後,護士一職才能走到今天成爲「護理師」,不但保障從業人員、也保障病患